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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委原常委、副市长王爱国等4人涉“保护伞”案公开开庭审理

 2019/08/03/ 08:11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姚智

敦煌市委原常委、副市长王爱国等4人涉“保护伞”案公开开庭审理

  每日甘肃网8月3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姚智)7月31日上午,酒泉市党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苟小卫,敦煌市委原常委、副市长王爱国,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原副县长姚举,敦煌市原市级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马洪涛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一案在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苟小卫、王爱国、姚举、马洪涛先后在敦煌市七里镇任职主要领导期间,超越职权,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苟小卫、王爱国违规创办公司并将经营权交予胡鑫;姚举、马洪涛任职期间,继续将公司经营权交予胡鑫,为胡鑫暴力垄断当地采砂行业,发展壮大当地黑社会性质组织创造了条件,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四被告人的行为均涉嫌滥用职权罪。另外,王爱国、姚举、马洪涛在任职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王爱国在任职期间,以虚列拆迁对象的方式骗取补偿款,涉嫌贪污罪。

  庭审中,合议庭全面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控辩双方围绕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确保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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