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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华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惠前鸿等8名被告人涉恶案

 2019/08/07/ 04:13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郭秀睿 实习生张春燕

  每日甘肃网8月6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 实习生张春燕)今日,华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惠前鸿、魏树龙、帅欢等8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保险诈骗罪一案。该案是华池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第一起开庭审理的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惠前鸿、魏树龙、帅欢、田金亮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经常纠集在一起,针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尾随、盯梢,确定对象后,驾驶机动车故意撞击对方车辆制造交通事故,聚众造势,抓住被害人酒驾不敢报警的心理,威胁索要现金,先后在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华池县境内多次实施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作案9起、保险诈骗1起,犯罪数额巨大,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惠前鸿、魏树龙、帅欢、田金亮、闫金涛、侯省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故意撞击酒驾的被害人车辆制造事故,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惠前鸿、魏树龙、李昊霖、李浩驾驶机动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惠前鸿、魏树龙犯敲诈勒索罪、保险诈骗罪,帅欢、田金亮、闫金涛、侯省省犯敲诈勒索罪,李昊霖、李浩犯保险诈骗罪向华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移送立案后,华池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提前介入把握案情,组织公诉人、辩护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过程中,法庭对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充分表达了意见。被告人惠前鸿等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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