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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违法随手拍开通25天 3058起举报审核通过1672起

 2019/08/08/ 08:57 来源:兰州日报 首席记者葛强

随手拍开通25天

3058起举报审核通过1672起

  每日甘肃网8月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交通违法随手拍自7月10日开通以来,经过20多天的运行,截至目前已收到3058起举报,审核通过1672起,未通过1223起,正在审核的163起。近日许多市民就随手拍上传后却没有通过等问题进行询问,为此兰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就审核的过程中发现了诸多原因,给大家进行了解答,“自动定位”后一定要“手动选择”位置。

  兰州交警强调,大家在使用手机微信小程序“随手拍”过程中,看到有“自动定位”和“手动定位”,“自动定位”是微信提供的,系统自动锁定举报所在的实时位置,有可能会出现位置不精准的问题,自动定位会有误差,这时就需要您手动选择所要举报的车辆精确位置。为此交警着重强调:位置很重要,如果位置错了,就等于违法不成立,因为要录入违法,必须按照公安部规定规范的道路名称和位置。比如:市民习惯表述的“南关十字”,在道路交通违法系统中的表述是:庆阳路酒泉路十字(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N米处)。另外设置自动定位和手动定位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群众在举报过程对路段描述不准确甚至根本不会描述的问题,精确的位置也是便于交警部门在审核过程中更准确固定违法证据。7月22日市民毛先生举报车号为甘AR3**的车辆在白银路省歌剧院段违反禁令标志。照片中车牌号、禁令标志都很清楚,只是毛先生没有手动选择精确的位置,负责审核的交警实在认不出这是哪里,总之不是白银路省歌剧院路段,所以没办法录入违法。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完善系统,添加表述内容,让您清楚详细地表达您要举报的违法所处位置。

  对于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违法视举报频,交警部门提示,对于普通行车记录仪视频一定要登录兰州市道路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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