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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公开宣判3起“套路贷”诈骗案

 2019/08/13/ 09:07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姚智

敦煌市公开宣判3起“套路贷”诈骗案

  每日甘肃网8月13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姚智)8月10日上午,敦煌市人民法院对三起“套路贷”型诈骗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涉案的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9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以相应罚金。

  据悉,8月10日宣判的三起案件系酒泉市公安局主侦的“5·30套路贷”诈骗系列案。经敦煌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三起案件中的各被告人均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未经工商登记的虚假网络借贷公司为名,以民间借贷为幌,通过打电话、发微信招揽借款人网络借款,实则行“套路贷”之实,有组织、有预谋地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的诈骗行为。该犯罪行为时间跨度长、涉及地域广、被害人人数多,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敦煌市法院依据所查明的事实,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综合考量三起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后果、社会危害程度,结合各自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以诈骗罪对三起案件中的各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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