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部分电动车车主需要提高自身素质
每日甘肃网8月2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近几年来,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现象,因为方便,电动车在大街小巷“见缝插针”地行驶,逆行、随意掉头、随意停放,让不少机动车司机和行人担惊受怕。
我市自8月1日起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突破行动”和“交通陋习专项整治月主题活动”,虽然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善。但近日又有不少市民反映,市区部分地段,电动车、摩托车逆向、在人群中穿插疾驶、随意掉头等交通陋习又开始有所回升。
交警表示,电动车逆行属于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电动车驾驶人负有事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如果双方对事故的原因及责任划分没有争议的,可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如果有争议的,则由交警调查后依法认定事故责任。“电动车保有量太高,违规现象也是十分普遍,治理起来需要多方努力,更需要电动车车主自身素质的提高。”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滕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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