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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兰州市第33批12个信访案件

 2019/08/27/ 08:55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吕晟君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33批12个信访案件

  每日甘肃网8月2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吕晟君)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22日交办我市的第33批12个一般信访案件经核实,属实9件、不属实3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5件。

  1、受理编号2594:七里河区孙家台小区出入口,雷坛河步行桥边上的河道内有人违规建设了4、5间平房,用于堆放垃圾和废品,垃圾废品乱堆乱放,严重污染河道,并且阻碍河道排洪。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管委联合兰州市水务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房屋位于七里河区华坪街道孙家台177号,房屋所有权人为马某某,马某某提供了该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产权证号:兰房(七私)产字第38669号,产权证显示北侧西侧各一栋,面积分别为26平方米和7.96平方米,房屋为砖木结构,层数一层。2006年3月29日,该房屋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现场仅有两间平房,并未发现投诉中所说的四五间平房。该房屋用于居住,没有用于堆放垃圾和废品,也未发现垃圾废品乱堆乱放,污染并阻碍河道排洪的情况。七里河区城管局联合七里河区西园街道进行了现场调查,并要求此处房屋所有权人做好日常清理工作,及时清扫垃圾,禁止将垃圾乱堆乱放,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该问题已办结。

  2、受理编号2610:兰州市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此问题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兰州市水源地划分情况。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兰州市城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甘政函〔2011〕144号),兰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一水厂1号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2号取水口下游100米河道水域;陆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50米范围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沿河道长度3.56公里,面积0.92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中核504厂东界至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一水厂2号取水口下游300米之间的河道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陆域范围为中核504厂东界至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一水厂2号取水口下游300米之间的河道沿岸纵深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二级保护区沿河道长度6.46公里,面积14.54平方公里。准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中核504厂东界至兰新复线河口铁路桥之间的河道水域;陆域范围为准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不小于1公里的主要集雨区域,包括中核504厂及西固东川镇、新城镇、河口乡的部分区域。准保护区沿河道长度是13.78公里,面积41.8平方公里。

  兰州市水源地环境整治情况。2018年,按照生态环境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要求,市政府组织开展兰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共排查整改问题6个,全部整改完毕并经生态环境部销号。目前,兰州市饮用水源一、二级及准保护区内均无工业企业排放口,水源保护区内无农药、电镀、化工、造纸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西新线、北滨河路西延段、南绕城高速公路穿越兰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上道路均已完成保护区警示标志牌建设,建成导流槽和应急池以及防护围栏等。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多年来,省、市、区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年制定并实施《兰州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督促全市涉水重点风险源企业严格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修订并备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年来,多次对水源保护区内及周边环境风险源进行了排查,未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2018年,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西固区政府组织开展了水源地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了水源地环境应急水平和综合救援能力。

  兰州市备用水源地有关情况。2018年12月29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划定兰州市刘家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甘政函〔2018〕197号)。兰州市刘家峡饮用水水源地目前尚未通水。兰州市政府与临夏州政府正在进行积极对接,加快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步伐。目前临夏州方面尚未向我市反馈污染源清单,下一步,两市州政府将共同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对兰州市刘家峡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风险进行调查评估。

  该问题已办结。

  3、受理编号2614:城关区盐场堡村煤改气工作不符合当地实际,该村住房均为村民自建房屋,不具备煤改气的条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并且改装费用较高,村民无法承受。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盐场堡供热站供热区域主要涉及城关区盐场路街道辖区盐场堡村社区、上川村社区的700余户村民自建房。原盐场堡供热站为两台20吨的煤粉锅炉,由于该供热站存在环保设施不能稳定达标运行、一氧化碳排放量大等问题,城关区政府决定进行整体改造。经过与市规划局、市测绘院等多个部门对接沟通,了解到盐场堡燃煤供热站不具备改造燃气集中供热的条件,只能通过加挂天然气壁挂炉进行分户供暖。盐场路街道办事处已于7月26日、8月8日向住户公告说明情况,目前已完成测绘、设计,正在进行预算,预计8月底开工建设。

  该项目所涉及村民自建房安全问题,经燃气公司现场查看,该村住房符合煤改气条件,天然气管线的规划、设计、施工均由天然气公司统一负责实施,有专业的团队负责技术保障。

  该项目所涉及改装费用问题,考虑到住户费用承受能力,外管网建设费用全部由城关区政府承担,并未分摊至供热村民,村民住房的供热改造费用,城关区政府计划按照村民房屋原供热面积一次性给予户内改造费用补助,面积与补助成正比,住户只承担部分费用。下一步,城关区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村民的相关工作,加快“煤改气”改造进度,保证村民冬天供暖不受影响。

  该问题已办结。

  4、受理编号2615:七里河区西津西路新天地小区楼下六合德饭店,占用住宅四楼公共平台,堆放废料垃圾,且空调冷却塔噪音严重扰民。另楼下餐厅(包括六合德饭店、灶王爷、御香楼)营业期间油烟扰民,且在餐厅楼下自己建造的活动板房内存放垃圾,腐臭味难闻,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转办件反映的问题位于七里河区西津西路新天地小区临街居民楼,该居民楼四楼为公共平台,四楼以上为居住区,四楼以下为商铺餐厅。公共平台上废弃杂物为六和德饭店堆放,平台上空调冷却塔为六和德饭店安装使用,使用时间为每日早上11:00至下午18:00,经市生态环境局七里河分局现场监测,空调冷却塔运行噪声超出该区域噪声排放标准。新天地小区楼下六和德餐厅、灶王爷餐厅、御香楼餐厅烟道均为高空排放,并安有油烟净化设施,符合环保要求;三家餐厅楼下活动板房内为各餐饮店油水分离后的二次沉淀池,活动板房用于封闭沉淀池,板房内有杂物及餐厨垃圾。针对上述问题,要求六和德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安装隔音降噪设施;要求六和德、灶王爷、御香楼三家餐厅对活动板房内杂物及餐厨垃圾进行清理消毒,杜绝产生臭味,现已整改完毕。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七里河分局同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禁止商户在四楼公共平台堆放垃圾,目前,六合德饭店现已对四楼公共平台堆放的废弃杂物清理完毕。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区政府将督促六和德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对空调冷却塔安装隔音降噪措施,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产生的餐厨垃圾及时清理,为居民打造一个宜居、安静的生活环境。

  5、受理编号2616:城关区天水南路269号院内原兰州市小汽车修配厂,有25家餐饮店铺油烟污染严重、鼓风机噪音扰民。另晚上至凌晨1、2点,进出车辆、外卖送餐人员大声喧哗、喝酒划拳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城关区天水南路269号院内原兰州市小汽车修配厂内有25家餐饮店,主要是餐饮外卖加工点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现象。城关区城市管理局于8月22日、23日对25家餐饮店进行现场调查。25家餐饮店名分别是:穿约骨头冒菜、七个辣椒、惊爆点厨房、虾客岛、好味家大盘鸡、便民早餐店、丁尼辣糊糊、伊味鲜椒麻鸡、天禧龙虾馆、姜小姐的店、有鱼有虾、阿歆便当、黄焖鸡、吉御小龙虾、顺义川菜馆、麒麟大盘鸡、大尚龙虾、香又鲜大盘鸡、酒门蹄都、火辣辣干锅、开盒炒饭、超人盖饭、海之特餐饮店、曾记麻辣烫、苏西小吃店。经调查,有9家长期关门歇业,11家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和烟道,两家有烟道无油烟净化设施,3家无烟道有油烟净化设施。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要求两家有烟道无油烟净化设施、3家无烟道有油烟净化设施的5家餐饮店安装烟道和油烟净化设施。要求4家餐饮店签定保证书,保证在5日内安装好烟道及油烟净化设施。1家(七个辣椒)因关门未交保证书。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对餐饮店所产生的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但由于餐饮店较为集中,存在扰民现象,执法人员要求餐饮店更换低频鼓风机,进一步降低噪声排放。同时要求各餐饮加工点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大家文明取餐用餐,轻拿轻放,不要大声喧哗;同时要求夜间进出外卖车辆减速慢行,做到不扰民。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督促5家餐饮店安装烟道和油烟净化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6、受理编号2617:七里河区柏树巷回民小学向北40米处堆放大量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污染环境,且时常圈羊现场屠宰,羊叫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联合兰州市城管委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转办件内容中问题涉及区域位于七里河区回民小学对面西藏佳苑家园附近,该小区住户装修后将建筑垃圾堆放于西藏佳苑门口。关于圈养羊只现场屠宰问题,因西藏佳苑周边住户多为信教群众,为庆祝古尔邦节,2019年8月11日到12日,小区周边居民自行购买羊只在家中进行宰杀祭祀,12日后已无圈养羊只宰杀的情况。

  针对转办件问题,七里河区政府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要求西藏佳苑物业公司对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及时清理,现已清运完毕。要求物业公司每日安排专人进行巡回保洁,确保该区域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同时,七里河区西园街道进行入户宣传,提高该区域住户环保意识,引导辖区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将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常态化监管,督促西藏佳苑小区物业对装修垃圾做到专车专运,坚决杜绝垃圾堆积现象发生。同时,在少数民族节日期间加强宣传,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传统的基础上引导群众文明祭祀。

  该问题已办结。

  7、受理编号2619:永登县城至秦川镇的满秦公路路面被拉运石料车辆压坏,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难走,路两边的农作物被尘土污染。

  此问题经永登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满秦公路满城至秦川段修建于2006年,为永登县通乡油路,全长50公里,该路东接省道201线,西连国道312线,沿途连通永登县东部秦川镇、上川镇、柳树镇东部山区、与景泰县、皋兰县相邻,是永登县通往兰州新区和景泰、皋兰的主要县级公路。2016,由兰州市交通委建设国道341线中川至永登段,部分国道341线与原有的满秦路产生重合。2017年由G341线项目部负责对原满秦路进行维修,因该路段车流量大,部分路段碾压破损,车辆运行时有扬尘。经技术人员实地察看,满秦路两侧耕地内小麦已收获,土壤表面无明显的粉尘物沉积,其他诸如胡麻、玫瑰等农作物长势正常,不存在污染满秦路沿线农作物问题。

  针对转办件问题,永登县交通局协调G341线项目部对碾压破损路段尽快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将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加大洒水频次,消除道路扬尘污染。永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印发《关于整治满秦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通知》(永交法〔2019〕42号),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超载超限车辆开展整治,确保车辆运输时的扬尘及对公路的破坏得到有效整治。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永登县责成永登县交通局加快与G341线项目部协调,争取在年底完成对满秦公路的养护与维修。同时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协同沿线乡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8、受理编号2621:城关区很多地方污水下水道有恶臭,特别是在由东向西的南关十字公交1路站旁更为严重。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市水务局对城关区重点区域内雨、污水收水井进行排查,发现臭味来源疑为雨水收水井。该转办件内容中所述臭味严重路段为庆阳路静宁路十字至永昌路十字段,该路段有雨水收水井52座,部分收水井内有少量淤泥、垃圾,导致产生轻微臭味。8月22日晚,市水务局安排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对庆阳路静宁路十字至永昌路十字段收水井进行清掏、疏通、冲洗。8月23日,再次安排人员进行深入核查,分析臭味产生原因,要求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定期对雨污水管网及收水井进行清掏疏通,保障环境卫生。目前,城关区庆阳路静宁路十字至永昌路十字段雨水井已完成清掏、疏通、冲洗工作,该路段雨水井产生的臭味已消除。

  该问题已办结。

  9、受理编号2622: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受理编号1960(七里河区西园街道下西园社区西津东路193号楼旁的后门被封堵改为公厕,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环境)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称在厕所上贴了两张“厕所已坏,不能使用”纸后便无人问津。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转办件内容中反映的公厕,为科源电器家属院建设之初设立,并非封堵后门改为职工公厕,由科源电器公司负责管理。针对1960号转办件反映问题,七里河区政府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核实,该公厕卫生清理及时,但由于气温较高,再加上公厕硬件设施落后及水压不足,导致厕所粪便清理不及时、不彻底而散发臭味。

  接到转办件后,科源电器公司已对该厕所进行了彻底冲洗,对管道进行疏通,喷洒空气清新剂、在厕所水箱内放置香醋,并在角落处放置固体清新剂等措施最大限度去除臭味,同时加强清扫保洁频次,保持公厕卫生干净、整洁。因该公厕使用年限较长,科源电器公司已计划对该公厕在原地址、原面积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在厕所外张贴了“厕所已坏,不能使用”的通知。

  今后,七里河政府将加大与科源电器公司的联系力度,要求该公司做好公厕周边卫生保洁工作,为辖区住户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10、受理编号2633: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岔口驿村三组村民许某某在永登县屯沟湾永登监狱和红狮水泥厂之间的两条山沟内肆意盗挖页岩,导致两条沟植被被破坏,给当地牧场草原生态造成不可修复的损失。

  此问题经永登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永登县自然资源局立即赴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岔口驿村对许某某进行调查,核实该问题实际的违法当事人为杨某某(永登县武胜驿镇武胜驿村村民)。2017年7月,杨某某与许某某商量以分红的方式投资开采页岩矿石,许某某后来得知杨某某没有任何的采矿手续后,两人停止合作。2018年5月18日,原永登县国土资源局在巡查时发现,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永登县武胜驿镇大毫沟境内非法采掘页岩,随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一台装载机进行异地封存。2018年6月28日,原永登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杨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于2018年7月9日自行履行了处罚内容,该案已结案。目前,经公安机关核实,当事人杨某某因吸毒已被收监强制戒毒,无法进行恢复治理。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永登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类似破坏生态违法行为。同时,待当事人戒毒完毕后,永登县自然资源局与武胜驿镇政府将督促当事人对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治理。

  11、受理编号2638:红古区窑街水源地在划定过程中存在“一刀切”现象,红古区区政府将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所有砖厂全部关停,且无任何补偿。希望红古区政府给予已关停企业一定的经济补偿。

  此问题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反映问题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同时对红古区窑街水源地一源一策方案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核实,发现2012年、2014年窑街水源地划分、调整工作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水源地划分技术规范划分,经专家论证后由省政府批复,不存在保护区划分“一刀切”的问题。2018年全国启动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要求2019年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地表水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任务。2018年5月,红古区政府按照要求委托第三方制定了“一源一策”方案,完成水源地矢量边界核定工作。经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排查,红古区窑街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红古辖区内共有元存砂厂、水上乐园农家乐及四渠桥项目部建材预制厂等3家企业(无砖厂),不符合生态环境部水源地专项行动要求。2019年7月,按照“一源一策”方案,依法关闭了以上3家企业,做到了设施设备拆除,完成了水源地内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清理任务,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执法卫星遥感系统予以销号。

  该问题已办结。

  12、受理编号2639:红古联通公司在距红古区红古乡新庄村民住宅东侧仅3米的位置修建信号塔,导致村民出现头晕、呕吐、浑身不适等现象,电磁辐射严重影响村民身体健康。

  此问题经红古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核查,该投诉反映的信号塔位于红古区红古镇新庄村四队,属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兰州市公司红古分公司。该基站于2004年由中国联通建设使用,2015年底由于国家政策改革,此基站产权移交至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移动通信基站(2015-2017年)项目(兰州市、庆阳市、武威市、金昌市和张掖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时提交省环保厅审批。2017年9月30日,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出具《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移动通信基站(2015-2017年)项目(兰州市、庆阳市、武威市、金昌市和张掖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6年12月,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对包括该基站在内的全省369个移动信号基站进行了抽测,该基站周围功率密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及《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0.3-1996)所规定的限值要求。

  2018年1月16日,甘肃省环保厅出具了《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移动通信基站(2015-2017年)项目(兰州市、庆阳市、武威市、金昌市和张掖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验收意见为“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该问题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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