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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19/08/29/ 05:54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甘肃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甘肃省审计厅 2019年8月29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安排部署,省审计厅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经济运行走出低谷,脱贫攻坚强力推进,生态产业开局起步,创新驱动成果丰硕,开放带动走深走实,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开端。

  一是推动经济转型稳增长。围绕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集中力量培育发展十大生态产业,省财政筹集20亿元支持设立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全力推动“放管服”改革,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办理,1644项政府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新增市场主体25.66万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25户省直部门管理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

  二是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发展。全面摸底政府隐性债务,出台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全省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3.3亿元,减少贫困人口77.6万人,贫困发生率降到5.6%,18个县区退出贫困序列。扎实整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三是保障重点支出惠民生。全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十类民生支出2984亿元,增长14.4%,占财政支出的79.1%。10件为民实事全部办结。落实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和城乡低保标准。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四是优化财政管理强绩效。稳步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分担机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1.7亿元统筹用于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作为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实现所有经济事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

  五是强化审计整改促规范。省直部门、单位、企业和相关市县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省审计厅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建立问题台账,持续跟踪督促整改。通过整改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上缴财政资金19.14亿元,促进增收节支46.86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和统筹使用60.95亿元,加快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745个,制定完善规章制度87项。

  一、省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省财政厅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运用大数据分析和信息化手段,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联审,首次实现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省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38亿元、支出827.0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4.83亿元、支出107.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07亿元、支出12.26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省财政厅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省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2个部门未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导致预算编制不准确,预决算差异率超过10%,个别费用预决算相差超过100倍。个别单位决算少填报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47亿元和1.77亿元。

  (二)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是预算管理方面。省级预算中有73.08亿元资金由省财政集中管理,未细化到部门单位;省级重点项目前期费和基本建设投资16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支出中有11.24亿元调整为市县支出;省级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预算未细化到项目,执行中329万元由部门“二次分配”,截至2019年5月底,尚有113.5万元未使用。

  二是财政收入收缴方面。48个部门单位应缴未缴国库收入1888.18万元、财政专户收入35.98万元;5个市州和10个县区非税收入网上收缴工作推进缓慢,3个市覆盖率不足60%、10个县区覆盖率不足40%,纳入收缴系统的6个市州、9个县区60%以上单位未使用。

  三是资金绩效方面。2018年项目预算中,294个部门单位的10.34亿元专项资金截至2019年4月底未支出;甘肃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等7支产业投资基金2018年底募集到位资金35.44亿元,累计投资19.21亿元,未有效发挥基金政策的引导作用;2017年以前省财政安排的省级旅游产业投资基金2.29亿元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

  (三)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预算管理方面。个别预算单位未将体育赛事训练经费等资金2.7亿元细化到项目单位;4个单位改变资金用途、挤占专项资金2243.45万元;3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维修费等资金1633.01万元。

  二是财务管理方面。4个部门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和核销,造成2995.85万元资产账实不符;3个部门已完工的6个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资产移交等手续;3个单位2269.65万元资金账务核算不规范。

  三是财经制度执行方面。72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定点印刷、定点会议、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制度,向非定点机构支付费用589.17万元;6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4361.93万元;84个部门单位以授权支付方式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单笔100万元以上资金6.55亿元,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拨3006.71万元。

  二、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2018年下半年以来,省审计厅重点审计了16个国扶贫困县区,抽查125个乡镇、458个村,走访2541户贫困家庭,涉及资金58.5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始终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改善民生、缩小差距、加快发展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进各项脱贫政策措施落实。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策落实方面。广河县等5个县建档立卡对象认定不够精准533人;成县等4个县区1306名贫困户学生未享受免学杂费等教育扶贫政策;灵台县等5个县区2705人重复参加医疗保险、5261名贫困户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安定区等8个县区91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重复享受低保等补助资金218.6万元。

  二是资金安全使用方面。舟曲县等4个县区的7个单位套取扶贫资金238万元;迭部县等6个县区将涉农资金8456.2万元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资本金等支出;卓尼县等10个县区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扶贫资金、专项贷款2760.83万元;康县等11个县区精准扶贫等专项贷款、互助资金6330.78万元逾期未收回。

  三是项目绩效管理方面。碌曲县等5个县区产业扶贫项目效益较低,未达到预期效果;两当县等5个县产业扶贫项目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永登县等13个县区168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玛曲县等13个县204个项目进度缓慢。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县区积极整改,已追回或盘活扶贫资金2.09亿元,促进拨付使用资金7702.47万元。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主要开展了省环保厅、甘南州及榆中县等10个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部门和市县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环保政策落实方面。甘南州及所属市县尚未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医疗废物与其他垃圾一同填埋;清水县等7个县区部分企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合作市等5个市县部分采矿企业未对矿山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二是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庄浪县等9个县区10个项目未开工建设,95个项目进展缓慢,闲置资金1.58亿元;临潭县等2个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各年度图斑重叠1055.5亩、图斑与实地不一致3915亩;肃州区等12个县区未及时收缴土地出让金7093.27万元,少征欠征水资源费6475.15万元。

  (三)重大风险防范相关审计情况

  结合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对天水市等6个市本级和陇西县等7个县区政府债务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市县健全债务管理机制,从严控制新增债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不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嘉峪关市等2个市及甘谷县由于项目变更、建设进展缓慢,导致1.87亿元的债券资金闲置未及时使用;平凉市及会宁县未经批准支出债券资金3.8亿元,改变债券资金用途3626.28万元。

  二是定西市等5个市州及镇原县等7个县区隐性债务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庆阳市等2个市及陇西县等2个县闲置项目贷款等资金8.78亿元。

  三、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一)惠农补贴资金审计情况

  整合省市县三级审计力量,对临夏县等50个县区2018年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惠农补贴资金102.89亿元,涉及475个乡镇1951个行政村,入户走访了6233个贫困家庭。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县区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惠民惠农政策,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减少拨付环节,提高发放时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资金拨付使用方面。临夏县等23个县区层层转拨18.84亿元;清水县等20个县区未及时发放1.61亿元;白银区等37个县区未通过“一卡通”或用现金发放2.86亿元;西峰区等9个县区由于财力不足、资金未到位等原因应发未发741.87万元。

  二是资金安全管理方面。金塔县等28个县区审核把关不严,向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等137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重复发放271.65万元;民勤县等13个县区超标准、超范围发放352.50万元;庆城县等15个县区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农户超面积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25.13万元。

  三是补贴政策执行方面。合水县等10个县区未按“先收后贴”政策将精准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14亿元直接支付金融机构;瓜州县等46个县区由于信息化管理未落实等原因,存在一户多卡、多户一卡、财政供养人员持有“一卡通”领取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其中最多的一户持卡7张;平川区等15个县区一些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未公示。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的张掖市等4个市及所属25个县区2018年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8.46亿元,棚户区改造完成开工任务4.87万套,基本建成任务1.04万套,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17.05万户。审计结果表明,4市政府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较好地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宕昌县等6个县区4295套住房项目未办理用地审批或施工许可手续即开工建设;山丹县等3个县区5.37亿元的保障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未招投标;金川区等5个县区扩大范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文县等11个县区1.69亿元专项资金未及时下达或安排使用;高台县等3个县拖欠企业工程款2.51亿元;宁县等5个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建商业设施未缴纳土地出让金3731.75万元,配售收入、租金收入等1.05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三)全省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审计情况

  2018年,全省各大银行累计向4166户企业和合作社发放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394.11亿元,完成省政府年初确定计划任务300亿元的131.37%。审计结果表明,省金融监管局等单位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融资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服务创新等方式,积极推动了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落地见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金融机构放贷方面。庆阳市等2个市州、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等14家银行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工作推进缓慢、进展不平衡;由于评审周期较长等原因,部分金融机构未及时发放贷款56.11亿元;邮储银行甘肃省分行等2家银行未执行规定贷款利率政策。

  二是市县政府承贷方面。甘州区等42个县区由于财政困难等原因未设立县级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风险补偿金;酒泉市等4个市未设立市级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

  (四)全省抗洪救灾款物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安排使用的抗洪救灾资金10.68亿元、物资28.19万件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抗洪救灾款物高效使用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皋兰县等4个县区向不符合条件的人群发放抗洪救灾补助资金38.25万元,榆中县虚报抗洪救灾自筹资金629.36万元,正宁县抗洪救灾项目推进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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