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9月16日嘉峪关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张文博)一座城市的文明和进步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今年以来,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从树立文明风尚、传承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找准着力点,制订务实管用的法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嘉峪关市因万里长城西端起点“天下第一雄关”而得名,被誉为丝绸之路上的“戈壁明珠”,人居环境优美,人民热情好客,2017年荣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然而即便如此,城市中仍然存在乱堆垃圾、张贴小广告、私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这些不文明行为到底谁来管理、谁来清理、谁来处罚?
今年4月18日,嘉峪关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实施。作为嘉峪关市首部实体法,《条例》借鉴外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立法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嘉峪关市实际创设了新的制度措施,既贴近实际,又体现了嘉峪关地方特色。它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权责,起到了强力震慑和警示作用,得到了相关单位和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同。
嘉峪关黑山岩画是我省少有的石刻类文物资源,是不可复制、不可再生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对研究古代西北地区民族的生产、生活、民俗、宗教文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一直以来,黑山岩画频遭破坏,保护和管理面临诸多困难。
为有效解决黑山岩画保护和管理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黑山岩画保护的相关立法工作。今年7月28日,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嘉峪关市黑山岩画保护条例(草案)》论证会,邀请多名国内知名文物保护、立法专家学者进行了现场论证,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城市文明的塑造和城市“软实力”的提升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更需要纳入法治化轨道,立良法才能谋善治。目前,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正从城市精细化治理入手,起草《嘉峪关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嘉峪关市物业管理条例》《嘉峪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调研论证,在完善依法治市、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中持续发力,从而实现地方立法工作与城市文明创建的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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