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兰
每日甘肃网9月17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经过省公安厅、白银市、白银区三级公安机关多警种多部门联动,成功打掉一套路贷团伙,在安徽、福建、江西等地一举捣毁诈骗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成功破获白银市白银区魏某某被套路贷诈骗案。今日18时,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兰。
2019年5月中旬,受害人魏某某为偿还信用卡,在某手机APP上借款2100元,实际到账1300元,还款期限7天,到期后又以后贷还前贷的方式先后在30余个APP上借款,在短短不到两个月内魏某某已累计还款89659.96元,且其家属、朋友多次遭到催款公司的电话、短信滋扰和威胁。案件发生后,省公安厅专门组织专案组,9月5日、11日,在省公安厅、白银市、白银区三级公安机关多警种多部门联动下,成功在安徽淮北、福建宁德和江西余干打掉该套路贷团伙。
针对我省套路贷犯罪多发的形势,省公安厅成立了专门破关业务警种,成立了打击电信诈骗专班,对我省此类案件进行分析研判。专班成立以来,已研判出涉及白银、天水、酒泉等地多起套路贷案件。目前,白银市公安机关已率先取得阶段性成效。一举捣毁诈骗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现场扣押一大批作案工具。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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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是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被害人签订“虚假、阴阳借款合同”,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恶意累高借款金额”“转单平账”等方式,采用诈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通过“套路贷”借款的人很快就会背负上巨额债务。“套路贷”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形式,凡是符合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本质特征的“房贷”“车贷”“手机贷”“校园贷”“裸贷”等,都应当认定为“套路贷”犯罪,依法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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