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9月18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日,华池县人民法院对高玉峰、朱全君等人涉恶一案进行公开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高玉峰纠集被告人朱全君、张奎武、康彦明与被告人王强、高越峰、王志有等人采用时分时合的方式纠集在一起,近2年来在华池县境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至少有2名相同的组织成员多次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且实施了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犯罪,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收取赌债等违法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玉峰等8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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