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低慢小”飞行器及飞行物
实施管控的通告
一、2019年10月1日7时至10时期间,在城关区甘肃会展中心周边(含会展中心),全面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及放飞活动(在公安机关报备允许在当天飞行的无人机除外)。
二、对在管制期间违法违规起飞、升空的“低、慢、小”目标及放飞风筝、孔明灯、系留气球等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使其迫降,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本通告所称“低慢小”飞行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的飞行器。即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滑翔机、无人机、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三角翼、空飘气球等;放飞活动即放飞风筝、孔明灯、信鸽、系留气球等具有娱乐性和广告性的活动。
四、在此期间市民可对未经批准私自升空飞行的行为积极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31—5167229。
兰州市公安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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