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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助力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实录(文+图)

 2019/10/10/ 10:46 来源:每日甘肃网

  

发布会现场

  10月1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民政助力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建强和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剑对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甘肃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刘伯荣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门在助推脱贫攻坚战中肩负着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大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力度、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等重要任务,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建强先生和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剑先生对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香港驻甘、省市30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请王建强先生介绍情况。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建强

  王建强: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在此,我代表省民政厅党组对各位多年来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首先,我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的使命任务、职能定位和主要业务。

  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密切联系群众,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是民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做‘菩萨’事业就得怀着菩萨之心,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去做”。民政部门是党为民爱民的部门,民政工作是关心关爱人民群众的工作,更是一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建设的政治工作。通过民政部门的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更加紧密的团结在党的周围,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民政部门围绕不同时期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民政工作作出指示,特别是,今年4月2日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专门指示,他强调,“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廓清了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能定位,擘画了新时代民政工作重点方略,明晰了新时代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为我们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根据中央和省上机构改革安排部署,省民政厅对原有的双拥优抚安置、防灾减灾救灾、医疗救助和老龄工作等职能进行了转隶。新时代民政部门主要业务有三个方面:一是以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弃儿童保障等为主的基本民生保障;二是以养老、殡葬、婚姻登记、慈善和社工志愿服务等为主的基本社会服务;三是以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区划地名等为主的基层社会治理。

  我们深刻的认识到,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承担着实现“两不愁”兜底保障的直接责任和促进解决“三保障”的重要责任,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履行好民政职责,切实扛起兜底保障的政治责任。民政部门在助推脱贫攻坚战中肩负的重要任务,主要是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大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力度、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加强残疾人服务工作等。

  201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认真履行“兜底保障一批”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顽强的干劲,对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兜住基本生活底线,进一步发挥好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对解决“两不愁”问题的兜底作用,更好发挥民政在促进“三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坚决完成好民政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截至2019年第二季度末,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56.8万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0.38万人,其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共有74.2万人(农村低保71.9万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3万人),占全省未脱贫建档立卡对象总人数的66.8%,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一、在兜底保障方面

  一是不断完善政策体系。2018年至今,我们不断加强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和就业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贫困人员“三保障”问题解决后原则在贫困县验收时从建档立卡中标注退出。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提高救助标准。针对我省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兜底保障任务繁重的实际,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2018年以来共筹集社会救助资金216.26亿元,为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奠定了资金基础。连续14年提高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20元,一、二类对象年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020元、3816元。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已全部超过省脱贫标准,纳入低保的贫困家庭均实现了吃穿“两不愁”。全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标准按照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为三档,分别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年6426元、7626元、8826元。同时,今年5月份以来由于我省居民消费价格连续上涨,达到了国家和省上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向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连续发放了四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1.2亿元,有效保障了在物价上涨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发生问题。

  三是聚焦特殊群体,完善兜底保障政策措施。为充分发挥兜底保障的兜底作用,按民政部要求,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残、重病人员,执行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也就是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施单人户保障(不含整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加大了对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

  四是积极采取措施,巩固脱贫成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防止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脱贫后又返贫的情况发生,明确了在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三、四类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剔除领取的低保金,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农村低保标准后,可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确保其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农村低保范围,对渐退期满没有实现稳定性脱贫的对象,仍要享受低保救助政策。对因灾、因病、因各种事故出现突发性困难的群众及时启动临时救助工作,解决急难问题。

  五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加大兜底保障倾斜支持力度。制定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的意见等政策措施,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两州一县”和省定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截止2019年,共下达资金114.56亿元。

  六是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为严格落实脱贫攻坚“精准再精准”的要求,从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出发,重点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政策培训。为解决基层干部对低保政策理解不够准确,群众对低保类别、范围、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不了解的问题,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低保政策宣传,先后三次在甘肃日报民生板块以问答形式对兜底保障冲刺清零相关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印制了《全省兜底保障冲刺清零筛查工作指导手册》和《甘肃省民政厅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包抓工作指导手册》,向全省各地下发5万余册,解读政策、分析案例指导做好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工作。2、建立了信息核对联动机制。联合扶贫办等9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信息核对联动机制进一步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农村低保信息定期核对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核对。3、加强部门间的数据比对。积极衔接扶贫、卫健、残联等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将未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数据进行单独提取,并根据家庭信息全面入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程序全部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4、反复进行筛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冲刺清零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我们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兜底保障筛查工作,结合今年以来各类巡视、考核、暗访、调研情况,梳理出了漏兜漏保等8个方面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了《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工作方案》。为确保兜底保障问题清零,省民政厅坚持尽锐出战,举全厅之力深入县乡村户,加强督导调研、约谈通报,以多种形式落实精准要求,建立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厅级领导巡查包抓市(州)、处级及以下干部蹲点包抓县(市、区)责任制,于8月份选派由6名厅级领导和 57名处级及以下干部,对全省57个贫困县分别进行巡查指导和蹲点包抓,确保兜底保障对象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将低保金、特困金、临时救助资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生活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同时,民政厅作为庄浪县帮扶工作组长单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各帮扶单位落实帮扶责任,先后选派18名干部担任工作队长和第一书记,落实帮扶资金1450多万元,项目60多个,有力助推了庄浪县脱贫攻坚进程。

  二、在特困人员供养方面

  特困人员是现阶段最困难、最脆弱、最需要关注的群体,为切实解决好这些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长期以来,我们注重强化政府“保基本”的兜底作用,持续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服务能力、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一是加强农村特困集中供养能力提升。2018年以来,我们先后争取中央资金1.6亿元,省级配套1.7亿元,支持新建农村特困供养机构37个,在建养老机构总量达到80个,建成后将新增特困供养床位7000张。截止6月30日,全省共有农村特困供养机构196个,设置床位10223张,收住特困供养对象8654人,比2017年底分别增长了20%、13%、31%,有效保障了特困对象集中供养需求。2020年,全省农村特困供养床位预计将超过18000张,特困供养机构将覆盖所有县(区)和中心乡镇,特困供养床位总量实现倍增,供养能力显著增强。

  二是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等6部委统一部署,针对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设施条件差、安全隐患多、服务质量低的问题,创造性的实施了“百院万床”改造提升计划,先后下拨省本级福彩公益金1.45亿元,用于特困供养机构升级改造和配置安全设施。2018年以来,共有146个特困供养机构改造了消防、食品安全设施,全省特困供养机构整改安全隐患3300余处,先后关停偏远散小和有严重安全隐患的敬老院103家。突出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从制度建设到衣食住行,对供养机构9类基本服务进行逐项评估,查漏补缺,狠抓规范管理和标准化服务。针对供养机构持续运营能力弱的问题,着力补齐政策短板,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建立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的通知》,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按照具备自理能力、半失能、失能状况,省级福彩公益金分别给予每床每月100元—400元不等的运营补贴,解决了特困供养机构“不敢收、养不好”的问题。

  三是严格落实分散供养监护责任。全面签订监护协议,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亲友、村委会签订委托监护协议,明确具体责任和工作要求,督促监护人为其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卫生清洁、住院陪护等服务。严格落实走访探视制度,积极督促乡镇领导和包村干部认真落实每月至少一次的走访探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关爱服务,鼓励和支持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乡村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卫生打扫、衣物换洗、仪容清洁等经常性关爱服务。及时解决生活困难,通过政府采购发放实物的方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或更换衣物、床单、被褥,配发煤炭等生活必需品,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发生问题。

  三、在儿童关爱保护方面

  我们紧紧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紧贴实际谋划、聚集问题用力、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有效有序开展。目前,全省有孤弃儿童0.9万人、农村留守儿童5.8万余人、困境儿童13.8万余人。全省共有儿童福利机构40个,已建成投入使用35个。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持续提高孤弃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弃儿童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60元,社会散居孤弃儿童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有效保障了孤弃儿童基本生活。组织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资助仍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学校就读的孤弃儿童1202名。

  二是健全完善领导工作协调机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撤消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明确将“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甘肃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细化了任务分工,靠实了各级职责。

  三是着力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民政部要求,通过积极协调沟通,在全省乡(镇)配备儿童督导员1421名,儿童主任17403名,并全部录入全国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实名登记制管理。积极巩固“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成果,农村留守儿童重点问题解决率达到99%以上。

  四、在残疾人福利方面

  一是不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对补贴对象认定、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工作进行明确。截至6月底,全省共为45.7万符合条件残疾人发放了两项补贴,发放资金6.18亿元,有效解决了困难残疾人群体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

  二是不断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2018年以来,我省不断加大项目资助力度,累计投入各类资金7699万元支持民政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新建和设施设备配备项目,着力提升民政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目前全省共有市级民政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5所,共有床位1239张,入住人员948人,有效提升了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是探索开展残疾人康复照护服务。2019年3月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下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开展以构建康复服务网络、建立服务转介机制、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2019年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1200万元,资助26个县(市、区)、53个乡镇(街道)开展2019年第一阶段工作。同时,为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内和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困难,2018年以来,我省持续实施民政部“福康工程”项目和我省“福彩助残”公益项目。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省级福彩公益金800万元实施“福彩助残”公益项目,共为贫困家庭残疾人安装假肢328具,验配助听器1000台。

  五、在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方面

  2018年以来,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为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指导和政策引导。2018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向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发出《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倡议书》,印发《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就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开展产业和智力扶贫、慈善捐助活动、消费扶贫、社工帮扶和志愿服务,以及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等进行明确。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等工作,协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省级层面每年会同财政等部门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发布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提供支持。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动员参与。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熟悉市场、科技类社会组织技术优势明显、社工类社会组织在链接资源、基金会募集资金强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通过结对帮扶、爱心捐赠、助学助医等形式参与脱贫攻坚。统计,2018年全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累计投入资金6466.25万元。同时,组织开展脱贫攻坚试点,2017年以来先后争取中央财政支持2452.98万元,部级福彩公益金340万元,列支省级福彩公益金1800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试点和公共服务项目,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深化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认真贯彻全国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推进会精神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加强与青岛、福州、厦门、天津市主动对接,及时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开展互访调研,建立工作机制。截至目前,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组织帮扶共落实资金(含物资折价)2799.53万元(天津市社会组织帮扶镇原县1617.03万元、厦门市社会组织帮扶临夏州318.75万元、福州市社会组织帮扶定西市813.75万元、青岛市慈善协会向陇南市民政局捐资50万元),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兜底性、基础性作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和兜底保障一批政治责任,为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发挥积极作用。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王厅长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香港商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农村低保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制度性保障,为什么“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会时有发生?针对这类问题我们是如何处理的?

  王建强:

  “关系保”、“人情保”问题时有发生主要是因为一是个别基层特别是乡、村干部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开展入户调查、审核工作;二是末端监督监管还存在漏洞,县级民政部门工作力量薄弱,很难实现核查入户不少于30%的要求;三是政策解读培训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不掌握认定低保对象条件和备案制度要求等政策规定。为彻底解决“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的出现,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将低保审核的主体责任由村(居)委会调整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组织申请低保对象家庭的审核工作,村(居)委会是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工作。

  二是针对家族、宗族势力干扰民主评议的问题,我们运用了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大额支出、民主评议5项指标,对困难程度进行量化,并且大幅降低民主评议的比重。对家庭困难状况明显,但民主评议不达标的,由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入户查实后直接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严格落实基层民政经办人员、村干部及其近亲属备案制度,重点管理,定期对备案对象家庭开展入户核查,及时进退升降,动态管理。

  四是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随时受理农村低保投诉问题,及时派出工作人员入户核查办理,情况属实的限期整改给予救助,情况不属实的要给群众讲明政策,宣传引导。

  五是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甘肃省社会救助暂行条例》规定,对“人情保”、“关系保”对象家庭及时作出停保处理,追回非法获取的低保金。对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的相关工作人员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罪责问责,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是从2013年以来,每年开展低保全面检查、清理规范,特别是2018年以来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精准认定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出低保范围。

兰州晚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刚才,王厅长介绍了特困人员供养的做法及成效,特困人员作为兜底保障一批的对象,在持续提高集中供养水平方面我们还有哪些举措?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剑

  李剑:

  我们将根据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要求,列支专项资金支持县区特困机构升级改造,加强县级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增强特困机构的长期照护功能,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力争到2022年底,每个县区都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照护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形成县、乡供养设施互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

中国新闻社甘肃分社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通过介绍,可以看出全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我们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方面,都创造了哪些便利条件?

  王建强:

  甘肃省处在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社会组织在助力脱贫攻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正如我前面介绍的,民政部门在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之后,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踊跃的投入到脱贫攻坚的主战场,通过自身资金、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成绩是明显的。在做好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民政部门在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中给予了有力的支持措施,总的来讲,主要在购买服务、税收减免、政策优惠和能力培训给予支持。比如,我们就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条件脏乱差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让社会组织参与到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照料服务当中,让社会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到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家中,解决其生活状况脏乱差等问题,社会反响比较好。一方面解决了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照料的实际问题,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支持了社会组织的发展。

省广电总台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一个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群体,也是脱贫攻坚工作中急需帮助和关爱的群体。民政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我省就贯彻落实工作有哪些具体措施?

  李剑:

  今年6月18日,民政部联合最高法、发改委、财政部等十二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填补了儿童福利领域制度的空白,是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的一次重要政策创新,是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各类特殊困难群众一道进入小康社会的重要制度安排。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民政厅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数据摸排,结合《实施意见》精神和省情实际,并起草完成了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拟于10月底前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我省《实施意见》进一步就身份认定程序、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教育资助救助、落实监护责任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为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保障等方面提供了政策保障。

  主持人:

  谢谢回答。记者问答环节就到这里。希望新闻媒体继续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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