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议签订现场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10月12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消息称,为加强陇南、汉中两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交流合作,建立健全跨界环境执法、监测、应急联动机制,协同应对、妥善解决两市边界突发环境事件,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陇南市生态环境局与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动协议》。
据了解,双方同意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防联控、注重实效、平等尊重为原则,以保护嘉陵江、西汉水流域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两市生态环境联动协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边界地区环境问题;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对重点环境风险源相关信息、环境监测数据等信息实行共享。及时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情况、信息和数据;建立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在发生因自然灾害、安全事故、超标排放等引发的跨界突发环境事件时,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处置协调小组,联合会商、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和事故调查,把环境风险降到最低;开展污染源联合执法检查。两市交界区域可由徽县、康县与略阳县、宁强县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必要时由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检查,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措施整治消除隐患,确保有效解决跨流域环境问题。
相关新闻
- 2019年10月11日甘肃3个水站荣获生态环境部首批“最美水站”称号
- 2019年09月29日走绿色崛起发展新路 2018年甘肃超额完成碳强度下降年度目标
- 2019年09月03日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揭牌
- 2019年08月02日水清岸绿 鱼翔浅底 甘肃38个地表水水质高于国家平均优良比例21个百分点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