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时政要闻

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10/13/ 09:59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张秀芸

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每日甘肃网10月13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张秀芸)省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酒泉市肃州区泉湖乡原党委书记陈冲、原乡长杨贵军违规报销接待费用的问题。2010年至2016年,经陈冲同意、杨贵军签批,泉湖乡政府在未办理任何接待手续的情况下,在乡政府账内违规报销接待、购买烟酒和水果等费用15.78万元。陈冲、杨贵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陈冲、杨贵军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三仓派出所原所长赵新红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2017年至2018年,赵新红在执法过程中,违规收取保证金共计2.62万元,作为派出所“小金库”。其中,为民警发放福利3150元,交电话费1000元,所内民警在外用餐1956元,其他经费用于日常开支。2019年6月,赵新红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室主任高涛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9月10日,高涛、秦州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中秋、办案人陈俊彦、高涛同事陈刚4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田某民兄弟3人宴请,餐费、烟、酒共花费3462元。2019年8月,高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没收上缴财政。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