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下好“夜经济”这盘棋
——访兰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林珂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吕晟君
“随着我市‘夜经济’的起步和发展,我市在如何做好‘夜经济’方面还有许多可挖掘的空间。”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林珂认为,今年以来,“夜经济”作为一个新的词汇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各地开始把“夜经济”作为一个重点目标来打造。据商务部一份中国城市居民消费习惯调查报告,有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随着我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城市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夜间消费需求会不断扩大,再加上作为交通枢纽城市,大力发展“夜经济”不仅是满足大众需求的客观要求,还对提升我市的经济有着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且前景十分广阔。
他说,我市要发展“夜经济”,要结合当地的人文习惯、气候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发展。首先是延长营业时间,让餐饮、购物等白天活动为主的服务行业逐渐向夜晚延伸,成为夜间消费的重头戏,同时集聚一些地方特色小吃形成小吃一条街、特色街等;其次,丰富夜间经济,如酒吧、KTV、迪厅/舞厅等,并使之走向本土、规模化;再就是依托我市的特色街区、黄河风情线等,打造夜间经济聚焦区。结合城市夜景灯光和两岸的地标性建筑为特色,将餐饮休闲、观光表演等融于夜间游船,结合游船码头的商街夜市,形成具有西北特色的综合型的夜游产品。此外,还可以利用地下空间,如人防工程、地下商城、商业步行街、地铁联通通道等地下空间资源,开展各类活动,形成应对气候不利因素影响的全天候活动场所。
就市民活动场所的问题,林珂说,首先要在源头上解决,也就是规划先行、规划到位且有前瞻性,也就是说,规划要与城市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及人们的需求相适应。活动场所的布局要合理,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就近的原则。其次就是要加大建设力度和管理问题。他说,活动场所的建设上,首先配套设施要更新改造,除了满足绿化的要求外,还应兼顾到路面硬化以及人们的活动便利,再就是完善配套设施,如椅子、灯光,公厕等等。在管理上,活动场所要解决好与周边居民休息的问题,相互尊重,具体体现在晚上活动的时间上,需要合理引导、疏导市民的需求。
从设计规范方面,广场和游园之间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界定,区别也很大。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的需求,二者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进行兼顾和互补的问题,也就是广场要有游园的功能,小游园也可兼顾一些广场的功能,这样,也可一定限度的满足人们晚上活动的需求。改建要顺应时代和市民的需要。众所周知,我市东方红广场的改建就有好多次,草地绿地和人员场所所占比例是不断变化、调整的,这就是广场调整功能的一个范例。
还有一个可以考虑解决的方向就是,有些学校或厂区的活动场所可以向外开放。比如说学校,可以在节假日、放学后的一些固定时间,把校园运动场所定时开放,这样也可以满足一定数量居民晚上活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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