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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三季度末 兰州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27亿元 失业保险费征缴平稳增长

 2019/11/01/ 08:34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赵万山 特约记者水源

截至三季度末,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27亿元

失业保险费征缴平稳增长

  每日甘肃网11月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特约记者水源)10月31日,市人社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27亿元。当前失业保险费征缴平稳增长,基本不存在企业新增欠费。

  据介绍,近年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失业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失业保险的促进作用,积极落实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各项政策,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扶持企业及职工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据悉,从2013年起兰州市实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制度,五大险种实现统一核定、统一征缴,使用同一缴费基数,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及基金征缴额逐年增加。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企业22911户,参保人数589116人,事业单位参保1798户,参保人数75018人。(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参保18584人),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实现征缴2.6亿元,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27亿元。当前失业保险费征缴平稳增长,基本不存在企业新增欠费。

  2015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政策先后三次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从2%降低至0.7%,个人费率从1%降低至0.3%,为企业降低成本,激发活力效果明显,累计降费约28.7亿元。

  2017年以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先后两次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较好保障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目前兰州市一类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兰州新区)为1458元/月、二类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1413元/月。

  2019年1月至9月,全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535人,累计5225人,发放失业金3588.91万元,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1027.99万元。其中:给98名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64.1万元;为2名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发放失业金3.2万元。全市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均按时足额领取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发放率为100%。

  我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和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月至9月,为619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882.91万元,惠及职工7万余人。稳岗返还政策执行6年来,我市共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99亿元,受益企业4350户,惠及职工128万人。为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我市共为5053名职工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806.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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