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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机关对一批扫黑除恶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2019/11/01/ 21:49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记者张富贵

  每日甘肃网11月1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张富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最高检的部署要求,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审查,快捕快诉,于近期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这些案件包括:

  2019年9月27日,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对郑某某、郑某等34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共指控被告人34名,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诈骗、骗取贷款罪共8类犯罪27起犯罪事实和5起违法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03年以来,被告人郑某某在白银区范围内长期组织赌博,积累资金,扩大社会影响力。被告人郑某依仗其父郑某某影响力,逞强耍横,肆意殴打他人。郑某某父子以其茶楼、公司为据点,有组织的大肆开设赌场,非法聚敛财物,并以发放工资、帮成员“摆事”、容留吸毒等形式拉拢收买组织成员,至2017年形成了以二人为组织领导者,多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7年至2018年5月,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插手纠纷调解、聚众强势摆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欺压残害群众,形成非法影响和非法控制,对白银区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该案系白银区首例涉黑案件,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下,由一起1案2人的普通寻衅滋事犯罪逐步侦破为34人的涉黑案件。侦办过程中,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从涉黑恶方向提出引导取证意见200余条。先后批捕28人,监督立案9人,纠正漏捕1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未经退查,仅用45天即提起公诉,确保从严从快精准打击。

  2019年10月18日,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对范某某、王某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共指控被告人23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盗窃、窝藏包庇、合同诈骗、非法采矿、诈骗、强奸等11个罪名。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03年起,被告人范某某纠集被告人王某某在景泰县喜泉镇福禄村,以暴力等手段随意或蓄意在公共场合持刀行凶、肆意伤害他人;2010至2018年间,范某某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和前科劣迹人员等8人在景泰县一条山镇开设赌场,以“抽头渔利"、放高利贷等方式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在福禄水沙河和喜集水沙河进行非法采砂,并实施一系列敲诈勒索、合同诈骗、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危及当地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恶劣影响。

  该案涉案区域广、行业影响深、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高,作为省级挂牌督办案件,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高度重视,院领导带头办案,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保证快捕快诉的同时,深挖背后的“关系网”,向纪委监委移送了“保护伞”线索,就该案暴露出的相关职能部门采砂管理等方面问题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提出意见建议。

  2019年10月21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单某某、常某某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提起公诉,共指控被告人11名,涉及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等罪名。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自2010年6月以来,被告人单某某在酒泉市肃州区成立汽车租赁公司,纠集同样拥有汽车租赁公司的常某某、赵某某,成立租赁协会并担任会长,长期以经营汽车租赁公司为外衣,暴力索取各类不合理费用,先后策划并纠集多人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非法扣押、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违法犯罪,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时间跨度大、行业影响深、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检察机关从审查逮捕开始,即主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建立密切协作机制,通过提前介入、会诊案件,引导公安机关查疑补漏、完善取证,形成公、检、法“齐心除恶”的联动局面。该案的依法查办,对治理汽车租赁行业乱象,打击辖区内该类型涉恶犯罪起到有力震慑和警示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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