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 通讯员黄建国)开庭审理1起刑事案件需要多长时间?镇原县法院给出的答案是:不超过15分钟。11月12日上午,镇原县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公开审理6起刑事案件,仅用90分钟便全部审结,并当庭宣判。据悉,这是镇原县法院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认罪认罚案件。
刑事速裁,简约却不简单。庭前,6名被告人已在值班律师的帮助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法官核实被告人身份,询问其对于认罪认罚和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简化审判程序。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官在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直接当庭宣判。法院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的基础上,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常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胡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以盗窃罪判处李某罚金3000元。6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秩序井然、重点突出,充分体现了速裁程序下,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完美契合。
据悉,6起刑事案件的审结,坚持“简程序不减权利”原则,是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在镇原县法院的首次适用,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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