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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9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11/21/ 05:39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兰州市2019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甘肃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甘组通字〔2014〕91号)《兰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兰组通字〔2015〕39号)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19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详见《兰州市2019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全省县(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县(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9年11月22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年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要求见《公开遴选职位表》(其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考察、审批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可在母亲河党建网(https://www.mqh.gov.cn)下载。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公开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特别提示:此次遴选自报名开始,所有后续环节的公告、通知、公示均在母亲河党建网发布,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网上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09:00至11月28日(星期四)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母亲河党建网,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详细信息。

  2.报名人员上传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3.报名人员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职位,下载打印《兰州市2019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部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党组(党委)和县区组织部公章(选调生需经所在单位及市(州)、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后上传电子版。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者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由报名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其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或者认定其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材料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一并提供审核。

  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在公务员诚信档案中记载。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机关联系;报名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可与报名系统网页上技术支持电话联系解决。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各遴选机关通过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核结果。遴选机关对资格审核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名人员按其要求办理。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11月22日09:00至11月2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本次公开遴选各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母亲河党建网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09:00至17:00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根据母亲河党建网上发布通知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统一用A4纸打印)。

  四、资格复审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试题委托国家级专业机构命制。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母亲河党建网发布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查询。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与该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机关经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

  资格复审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发布后,在母亲河党建网发布资格复审通知。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机关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具体为:

  1.《报名表》一式三份;

  2.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加盖公章;

  3.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政治面貌证明材料(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由所在党支部或党委开具证明)。

  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综合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母亲河党建网发布综合成绩及排名。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拟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各遴选机关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考察和遴选资格。

  (二)体检

  公开遴选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遴选机关组织,选择三甲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六、公示

  各遴选机关党组(党委)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结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分别在公开遴选机关和本人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考察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遴选单位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考察。试用考察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遴选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出现其他影响遴选的情况,取消遴选资格,该遴选职位不再递补。

  八、办理手续和任职

  (一)办理手续。试用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二)任职。调动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开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计划的职位和遴选人员所任职级确定职级。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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