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11月28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天,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了解到,自2019年12月1日8时起,甘肃省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检测。
所称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为: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省公安厅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驶入高速公路。
对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出口计重收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由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就近引导至超限检测站(点)接受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劝返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施非现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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