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在兰州召开,会期约5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甘肃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9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省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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