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们参观法庭
每日甘肃网12月4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天下午,兰州中院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兰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劳动模范、青年志愿者、律师代表、媒体记者、中小学生等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活动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代表跟随讲解员先后参观了兰州中院立案大厅、文化长廊建设、家事审判法庭、少年审判法庭、信访大厅等场所。参观过程中,在家事审判法庭及少年审判庭,大家表现出了深厚的兴趣,对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兰州市两级法院积极推进,认真落实的工作态度及创新机制和措施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认为少年法庭圆桌审理的模式切切实实减轻了法庭严肃紧张的氛围,缓解了未成年被告人内心的恐惧感,既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又彰显了人民法院情理法理并重的司法温度。
参观人员在法院干警的引导下前往兰州中院二楼审判庭旁听一起毒品案件的庭审。各界代表认真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部过程,一致认为审判长和审判员的言行举止规范,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充分保护被告人的各项法定权利,驾驭庭审能力强,庭审程序合法、总结争议焦点准确,查明案件事实高效。一名参加旁听的学生表示,“作为一名中学生,今天知道了原来庭审是这样的,在今后学习生活中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治思维与法律知识,不断加强课本外的综合素质训练,希望以后有一天也能成为一名手执法槌的法官。”

学生们观看宣传片

旁听庭审
相关新闻
- 2019年12月04日兰铁两级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 2019年12月04日甘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举行“12·4”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 2019年12月04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 2019年12月01日甘肃省2019年宪法宣传周启动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