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权威发布

关于表彰甘肃省十佳青年普法志愿者和甘肃省十佳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2019/12/10/ 06:16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关于表彰甘肃省十佳青年普法志愿者和甘肃省十佳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近年来,按照中国法学会、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的部署,省、市、县三级法学会联合全省各市(州)司法局、共青团甘肃省委等单位,紧紧围绕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广泛动员“青年法律工作者”和“青年普法志愿者”两个群体,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宣传活动进基层、进社区,以增强全社会遵法守法的自觉性,特别是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为目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

  为表彰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中涌现出的一批开拓创新、甘于奉献、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省法学会会同省司法厅、团省委主要面向14个市(州)法学会、甘肃矿区法学会和省内10所高校开展了“甘肃省十佳青年普法志愿者和甘肃省十佳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先进集体”推荐工作。全省25个单位共推荐了先进个人候选人22名、先进集体候选单位21个。经过对推荐个人和集体的事迹初评并征求省司法厅、团省委意见,共评选出甘肃省十佳青年普法志愿者10名、甘肃省十佳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先进集体10个。《甘肃法制报》和甘肃省法学会网站分别公示了个人和集体名单和先进事迹。公示期为11月27日至12月3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广大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并将对有关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基层普法宣传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各市(州)法学会、司法局,共青团各市(州)委员会,各团体会员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模范为榜样,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在建设富民兴陇新甘肃中建功立业。

甘肃省法学会 甘肃省司法厅 共青团甘肃省委

2019年12月10日

  甘肃省十佳青年普法志愿者名单(共10人)

  齐 阳,女,汉族,现任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安宁堡街道检察室主任,员额检察官。

  杨丽娟,女,汉族,现任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科员,兼任嘉峪关市青年讲师团成员,省检察院2018年普法基层行宣讲团成员。

  李晓科,男,汉族,现任白银市白银区武川司法所所长。

  张建卓,男,汉族,现任天水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大队长,兼任共青团天水市公安局委员会书记。

  吴向阳,男,汉族,现为甘肃锦晟律师事务所(庆阳)主任,兼任庆阳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

  宋明桦,男,汉族,现任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书记员,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宣讲乡村行”宣讲组成员。

  邵 城,男,汉族,现任陇南市成县抛沙司法所干警。

  赵小培,男,汉族,现任西北师范大学团委书记辅导员。

  王旭东,男,汉族,现任甘肃政法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指导老师,兼任甘肃政法大学校团委副书记。

  张 燕,女,汉族,现任河西学院副教授,兼任张掖市政府法律顾问。

  甘肃省十佳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先进集体名单(共10个)

  兰州市法学会

  嘉峪关市司法局

  共青团永昌县委员会

  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张掖市甘州区法学会

  甘南州人民检察院

  临夏州东乡县禁毒志愿者协会

  兰州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