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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兰州市20名责任人被问责

 2019/12/12/ 23:10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 金奉乾

  每日甘肃网12月12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今天,兰州市通报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2018年7月31日至8月14日,甘肃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兰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8年12月20日向兰州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并将督察发现的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兰州市,要求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兰州市立即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按照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追责工作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开展调查处理,加大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对20名责任人(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14人)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4人,诫勉6人,通报7人,批评教育1人,组织调整或处理2人;对1个单位问责,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

  据通报典型案例显示,2017年,兰州市国土局将皋兰县九合镇金沙村非法采矿挖砂作为省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下发督办通知,2017年10月,皋兰县对该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关停、拆除24家洗砂采砂点,乱采乱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2018年3月以来,非法乱采乱挖势头反弹抬头,村民又开始偷采偷挖。皋兰县国土局作为全县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对非法采矿挖砂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认识不足,思想懈怠,行动迟缓,工作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非法采矿挖砂行为,贻误工作;皋兰县九合镇作为属地管理部门,对制止金沙村违法采矿挖砂行为组织安排不得力、工作统筹不到位、联系协调不主动、责任担当不积极、没有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皋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彭斌嘉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皋兰县国土局局长朱克棣、副局长杨重雄、监察大队副队长郭东昌和九合镇政府镇长颜菊东等4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九合镇党委书记赵玉林和镇政府分管副镇长王朝海予以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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