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秦娜)12月25日,甘肃省医保局印发通知,就做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有关事宜作出安排部署。省医保局定于2019年12月31日24时进行药品目录系统切换,2020年1月1日以后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启用2019年版国家药品目录。
通知指出,为确保系统平稳过渡和结算正常进行,旧版药品目录可保留到2020年6月30日24时,2020年6月30日24时旧版药品目录切换全面完成。
通知要求,各统筹区要组织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开展2019版国家药品目录数据信息编码维护,确保信息系统编码准确无误,在药品目录切换前务必完成药品对码工作。此次数据库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目录外药品”和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丙类药品”统一调整为“自费西药”“自费中成药”“自费中药饮片”3个项目,院内制剂不作对照,暂按原政策执行。2019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实施前,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办结医保业务,将目录切换前的住院参保患者费用及时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中心端,按照药品处方日期执行药品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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