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垃圾分类 渐入人心
2019年2月1日,《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办法》规定,今后兰州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住宅、商业楼宇等区域将分类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场所、城市道路等区域也将分类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其实,早在2018年初,兰州市就开始推广“垃圾分类”,一些街道、社区、小区在市民中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和好处,引导市民将各种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后投放。《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出台后,兰州市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让垃圾分类的理念深入到每一位市民心中。
在引导市民认真对垃圾进行分类并按规定投放的同时,兰州市也对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单位进行处罚。5月9日,城关区环卫执法中队对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兰州建投物业和兰州银安物业两家物业公司开出了罚单,这也是兰州市开出的首张垃圾分类罚单。首张罚单的开出,意味着在法律法规的有力保障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从宣传阶段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
垃圾分类投放利国利民,它是城市未来发展的大趋势。
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张秀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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