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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西固区法院宣判一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2020/01/05/ 10:31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熊园

西固区法院宣判一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每日甘肃网1月5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熊园)2019年12月31日,西固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某等11人涉恶团伙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固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第二批涉恶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等人自2012年以来先后纠集多名团伙成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兰州市西固区范围内多次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刘某为首的11人犯罪团伙。该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西固区人民法院根据11名被告人在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后果,判决刘某等11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恶势力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其中,刘某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名被告人白某因系未成年人,依法分案处理另行宣判。

  本案自立案到宣判时间仅用了27天,充分体现了西固区政法系统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全面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有力震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有效打击和预防恶势力违法犯罪。另外,本案的处理还充分体现了“打财断血”的要求,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斩断了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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