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省高院通报10起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每日甘肃网1月9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苏叶)1月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甘肃环境资源审判(2019)》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9年全省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共6778件,其中刑事类293件,民事类5467件,行政类859件,环境公益诉讼类159件。同时,白皮书还展现了全省法院2019年在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据介绍,一年来,全省法院倾力打造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甘肃模式”升级版,聚焦黄河生态司法保护,制定了《关于为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保护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完善生态司法工作协同机制,配合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在全省开展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调研,以及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调研;积极与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等相关职能单位衔接,构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启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人才培养项目”,与甘肃政法大学联合建立环境司法理论与实践基地,并依托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兰州理工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兰州交通大学环境研究所等科研单位,为环境资源审判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务依托;聘请环境资源法学研究领域、生态环境技术领域、环境资源保护与开发领域的省内外高等院校专家教授、科研机构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相关研究人员、高级工程师等共37位专家,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专家参与机制。
每日甘肃网1月9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苏叶)1月8日,省高院发布了十起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十起案例,从类型看,既有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也有公益诉讼案件;从地域看,涉及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甘南高原、祁连山东麓以及陇东、陇中黄土高原等黄河流经地区的生态保护和城乡人居环境的保护;从流域看,除涉及黄河甘肃段主干流域的生态司法保护之外,还涉及黄河最大支流渭河、黄河上游最大支流洮河以及黄河支流之一泾河流域的生态司法保护。
十起案例分别是:张建君、刘玄龙等15人盗伐林木案;杨贡木旦奴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宁夏隆德县人民政府等水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诉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环境污染责任公益诉讼案;岷县“慕丽水岸”茶楼影响行洪安全案;兰州七里河区水务局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申请强制执行城环罚字(2018)3号行政处罚决定案;泾川县水务局怠于履行监管法定职责违法案;碌曲县水务水电局行政不作为公益诉讼案;清水县畜牧兽医局水污染防治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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