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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疾控中心:多措并举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2020/01/23/ 14:44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记者秦娜

  每日甘肃网1月23日兰州讯(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 记者秦娜)记者从甘肃省疾控中心获悉,该中心于1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启动部署了我省疫情应对防控相关准备工作。紧急召开了全省各市州疾控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视频培训会,安排部署全省疫情监测与防控工作。成立了 “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科学有序开展疫情监测与防控工作。

  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省疾控中心所有疫情防控人员取消春节假期,全面投入应急防控战备状态。目前,已初步完成检测试剂采购和分发,具备应急检测条件和能力;实时开展疫情监视,如发现可疑病例,及时跟踪了解情况,提供技术支持;12320卫生热线取消夜间语音值班,24小时人工接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咨询。此外,省疾控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发布预防知识,提高大众防病意识。

  新型冠状病毒是否存在人传人?

  最新证据表明,新型冠状病毒存在人传人现象 。近日,在个别地区发现有家庭聚集性病例和医务人员感染现象,部分病例在武汉无农贸市场暴露史。因此,可认为新型冠状病毒具有人传人能力。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哪些临床表现?

  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如果出现早期临床表现,是否意味着自己被感染了?

  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但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且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及时进行排查、诊治。

  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应如何有效预防?

  1.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佩戴外科口罩。

  2.保持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和肥皂洗手,没有明显脏污时也可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3.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的地方,必要时请佩戴外科口罩。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4.若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应尽量避免外出,调整或取消出行计划。家庭成员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应尽量减少相互接触。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要佩戴好外科口罩。

  5.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14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就诊排查诊治,根据要求进行医学观察或隔离。

  6.不要食用已经患病的动物及其制品,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冰鲜禽肉,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器具要分开并及时清洗,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7.杜绝捕猎、贩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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