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1月30日兰州讯(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记者杜雪琴)甘肃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做好政策解释和督促落实,充分运用好紧急采购便利化的相关政策,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物资采购提供便利。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各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
《通知》提出,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的,实行紧急采购,可不执行采购计划备案、变更采购方式审批、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疫情期间正常运行。
《通知》要求,采购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采购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采购工作,及时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加强紧急采购内控管理,做好疫情防控采购项目相关资料的管理、留存和备查。各地区、各部门如发现采购人员、供应商存在徇私舞弊、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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