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2月4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金鑫)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机构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条件具备的地区可扩大到乡镇(街道)。2020年2月底前,完成“好差评”省级线上线下全覆盖、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6月底前,完成市级线上线下全覆盖、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9月底前,全面构建“接受评价—受理—整改—反馈—信息公开—结果应用”的“好差评”全流程工作机制;12月底前,全面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所有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和服务人员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
《实施方案》就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出四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建立评价体系。明确评价内容、评价范围、评价对象、评价主体。科学设置“很好”“好”“一般”“差”“很差”或“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级,后2个等级为差评。构建“1+2+X”评价渠道,“1”即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页面,“2”即线下政务服务机构和线上政务服务平台2个主渠道,“X”即通过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或召开企业群众座谈会、举办政务服务开放日、招聘政务服务监督员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听取综合评价意见。做好评价数据归集,建立评价数据归集共享、分析处理和协同办理机制,实现统一收集、分类交办、快速处理。二是积极开展评价。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1+2+X”的评价渠道,做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定期开展自我评价,及时了解政策知悉度、办事便利度、服务满意度。委托第三方评价,推动管理和评价相分离,确保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和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三是及时处理反馈。督促差评整改,收到差评或投诉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差评”限期整改后及时将整改情况通过向企业和群众反馈,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要达到100%,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四是用好评价结果。强化数据分析及应用,及时研提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评价。同时,建立差评申诉复核机制,查处刷“好评”或恶意差评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好差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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