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新闻发布厅  >  发布实录

全省公安机关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文+图)

 2020/02/18/ 15:51 来源:每日甘肃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2月18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公安机关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李韵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明和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曹明为大家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对制定出台的《甘肃省公安机关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优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若干措施》进行解读,并通报几起涉疫情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还将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刘伯荣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忠诚担当,坚持最高站位、组织最强力量、采取最严措施、落实最高标准,全力以赴防疫情、保稳定、促发展,服务保障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大局。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李韵东先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明先生和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曹明先生为大家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对制定出台的《甘肃省公安机关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优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若干措施》进行解读,并通报几起涉疫情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还将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和省市30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感谢大家的到来。

  首先,请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李韵东先生通报全省公安机关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情况。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李韵东

  李韵东: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3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书记林铎、省政府省长唐仁健挂帅指挥,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省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多次部署。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密集调度,多次主持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就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全面部署。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的统筹指挥下,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落实省、部部署要求,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忠诚担当,坚持最高站位、组织最强力量、采取最严措施、落实最高标准,全力以赴防疫情、保稳定、促发展,服务保障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大局,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坚持“四个统一”,贯彻落实中央省部决策部署。省公安厅党委对标对表,一是坚持将疫情防控与国家大局统一起来,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余建和厅党委班子成员每日调度统筹,6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公安机关视频会议、15次深入防控一线,推动工作抓细抓实抓落地。二是坚持将疫情防控与人民利益统一起来,把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切身利益放在首位,严打涉疫违法犯罪,开辟应急和物资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推行网上办、预约办、就近办、延时办、跟进办等便民措施,严禁无故升级防控等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给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三是坚持将疫情防控与社会稳定统一起来,启动一级战时应急响应勤务,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各类风险隐患,严防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扩散蔓延,以绝对安全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四是坚持将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统一起来,全面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专门出台《甘肃省公安机关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优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若干措施》,全力为实体经济复工复产、渡过难关提供支持,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抓好“四个精准”,全力配合打赢疫情防控战役。贯彻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公安机关率先响应、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管理职能作用,第一时间研究疫情形势、第一时间执行防控指令、第一时间配合核查检查、第一时间安排应急支援,紧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死守、不漏一人”的目标,抓好精准研判,核查全国确诊病例甘肃籍及全省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第一时间推送卫健部门和属地公安机关排查甄别后隔离观察,最大限度切断传播渠道。抓好精准守护,对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隔离观察点、集中医学观察点,派驻警力24小时值守,未发生不稳定事端;对省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居住的小区、楼院、村落,会同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定点守护,防止二代传播、聚集传染。抓好精准防控,组织社区(驻村)民警和治安户长协同卫健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比对核实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活动轨迹及接触人群,提高流调结果的及时性、准确性;延伸防控触角,配合乡镇街道社区组成网格化小组,采取逐户上门、视频监控、二维码扫描等措施排查,确保不遗不漏。启动35个省际公安检查站、5个环兰检查站、182个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和机场、火车站一级查控勤务,共检查检疫车辆267万余台次、人员544万余人次,防止输入性风险。抓好精准施策,根据全省疫情防控阶段特征,保持对涉疫重点地区和乡镇、街道、社区严管严控,有序放活防控压力较小地区的社会管控;充分应对复工复产可能带来的风险,指导督促企业单位落实精准防控措施,防止因社会流动引发新的疫情。

  第三,严防“四个风险”,切实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公安部系列安排部署,按照“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抓早抓小、及时稳妥,柔性执法、合理引导,讲究谋略、依法处置”的原则,严防政治安全风险,严防网络舆情风险,严防社会稳定风险,严防公共安全风险,组织上万名警力上街巡逻、强化震慑,累计投入警力34.7万余人次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统筹推进扫黑除恶、破案追逃、打击电诈等工作,春节以来全省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60.4%、68.9%。

  第四,强化“四个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疫情就是警情,警情就是命令。全省公安机关坚持党建引领,创新实行“6543”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全面强化战时动员、战时措施、战时要求、战时保障,发出“疫情面前、警察不退”的最强音,凝聚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力量。强化政治保障,省公安厅党委向全警发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动员令,全省公安机关成立临时党支部406个、党员突击队和青年突击队851支,入党73人、提拔5人,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警队就是一道防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公安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强化法纪保障,向全社会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查处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既保障民警执法权威,又建立严格的统筹把关制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医涉疫违法犯罪,疫情发生以来,已查处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诈骗、虚构事实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等案件551件880人,有效维护市场、医疗和社会秩序。注重柔性执法,制定疫情防控执法指引、执法提示,组织警务实战和医疗防护教官团送教一线,提升执法应急能力;开展心理疏导,排解一线民警执勤压力;开展两轮次明察暗访,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务实求实落实。强化激励保障,启动战时表奖慰问机制,向一线发送慰问电43份,通报表扬集体89个、民警470人,送奖到岗211人、一线慰问2570人。全方位宣传全警抗击疫情感人事迹,在省级以上媒体刊播稿件189篇、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3万余条,全景式宣传2410对双警夫妻、2904对警医伉俪“战疫故事”,极大激发了齐心协力、共克时艰的战斗热情。强化防护保障,加强全省公安机关内部安全防护,以及公安监管场所隔离防治,确保绝对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要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省、部部署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扛起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政治责任,全力抓好精准防控,配合卫健部门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研判,协同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流调,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全力抓好重点守护,严密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隔离观察点、集中医学观察点值守,以及密切接触人员居住小区、楼院、村落定点守护,防止二代传播、交叉感染;全力抓好面上防范,充分做好风险防范、社会面控制的思想准备、措施准备、力量准备,确保疫情期间全省政治和社会大局平稳有序;全力抓好服务发展,组织落实好助力实体经济复工复产3个方面15条措施,全力为节后可能到来的人流物流车流高峰保通保畅保安全,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和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公安力量。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李厅长的介绍。下面请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明先生对制定出台的《甘肃省公安机关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优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明

  李明: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为有力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含过渡期)公安管理服务工作,及时满足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需要,确保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省公安厅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在全省公安机关实施。

  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一)强化医疗秩序维护。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内部安全保卫,落实定点医院“一院一专班”,显性用警、巡逻值守。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隔离场所周边交通指挥,确保医患转运交通安全畅通。

  (二)强化应急交通保障。开辟“绿色通道”,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辆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后直接进城,运输应急物资、民生物资和生产物资车辆优先通行,放宽其他货运车辆进城条件,全力保障应急物资、民生物资顺利转运、配送。对现场发现应急运输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

  (三)强化涉疫犯罪打击。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查处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涉疫案件依法及时立案查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强化疫情阻击防控。依托省际公安检查站,配合做好入省车辆人员检疫检测等工作;织密社区防控网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人员流动管理,严防疫情反弹反复。

  (五)强化防疫服务保障。对企业申请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用于生产防疫用品的,主动服务,快审快批,当日出具审批证明。对医护、军警及其他执行公务和防疫任务的人员,开辟户政、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办理。

  二、服务企业单位复工复产

  (六)实行临时备案。办理服务场所、废旧金属回收、机动车修理等特种行业备案的,可先行通过电话、微信向属地派出所报备。

  (七)设立应急窗口。在车管所设立复工复产企业应急业务快速办理服务通道,确保疫情防控车辆和人员车管业务便捷高效。

  (八)推行网上许可。公章刻制、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民爆物品购买及运输、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等,通过“甘肃省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等网上通道审查审批、快审快批。

  (九)开通邮寄办理。办理民用持枪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枪支(弹药)携运和运输证等业务,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申请材料,公安机关1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过邮政快递发送证件。对申请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补齐材料清单。

  (十)帮助解决困难。深入企事业单位走访调研,摸排企业受困情况,及时掌握企业员工动态和苗头隐患,部署警力加强企业周边巡逻防控,保障复工人员出入村(居)和房屋租赁权利,推动复工复产正常进行。

  三、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十一)大力推行“网上办”。引导群众通过“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甘肃公安微警务”或者扫描二维码门楼牌在线申办公安业务,出生登记、死亡注销、户口项目变更、临时身份证办理、护照及港澳通行证申领等30项户政、出入境业务实行网上预约,身份证及居住证补领、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机动车选号、临时号牌及免检车检验标志申领、交通违法处理等33项业务可通过互联网或手机APP办理。

  (十二)灵活实行“延期办”。已开具的居住证签注、户口迁移证等证件手续到期自动延期,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学习驾驶证明、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期限延长到疫情结束后办理。网上申请驾驶人考试预约的,可自主取消,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对暂停办理驾驶人考试、审验满分现场教育的,统一取消已申请预约,调整考试、教育计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对持有有效往来港澳旅游签注但未出境人员,疫情结束后根据持证人意愿免费重新办理相同种类和有效期的旅游签注。

  (十三)全面开展“预约办”。公布全省派出所户籍、出入境证件等业务办证办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预约办理相关业务。对特殊紧急事项确需到窗口办理的,引导群众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及时为群众提供服务。对出行不便、确有需求的群众,推行上门送证、上门办事。

  (十四)执法处罚“柔性办”。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或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予处罚。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提醒纠正,除影响通行且拒不纠正外,原则上不予处罚。对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及时办理停、居留证件导致逾期居留的外国人,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十五)深入群众“跟进办”。持续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广大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和网格员、治安户长,切实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结合疫情防控和日常走访,及时为辖区群众提供上门办、就近办等贴心服务。

  主持人:

  感谢李明厅长。下面请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曹明先生通报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公安机关查处的涉疫典型违法犯罪案件。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曹明

  曹明: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为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省公安厅及时发布了《甘肃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查处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查处了一批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诈骗、虚构事实传播虚假信息等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551件,依法打击处理880人。现将部分涉疫情违法犯罪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万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万某某,男,汉族,现年52岁,家住靖远县三滩镇朝阳村。经查:2020年2月1日,万某某先后两次故意到靖远县三滩镇朝阳村防控新冠病毒疫情检测点耍赖并挑衅辱骂执勤民警;2月2日上午,万某某将三轮车停放在镇卫生院门口并将棉被等杂物堆放,拦截过往车辆并向过往人员索要香烟,当日下午又到村防疫检测点将防疫宣传标识、水壶等物品扔到地上,辱骂现场工作人员;2月3日中午,万某某又到村防疫检测点无理取闹,强行拿走工作人员备用的方便面、矿泉水。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罗某某涉嫌妨害公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犯罪嫌疑人罗某某,男,汉族,现年30岁,家住天祝藏族自治县打柴沟镇安家河村。鲁某某,男,汉族,现年47岁,家住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周家窑村。经查:2020年2月8日16时许,罗某某酒后驾驶小轿车与鲁某某等三人行至天祝县华藏寺镇周家窑村马家庄路口疫情防控点时,鲁某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登记,对工作人员无故进行殴打、辱骂。当派出所民警出警将罗某某、鲁某某带至公安局配合调查并予以强制醒酒途中,罗某某、鲁某某借酒滋事一直谩骂、威胁出警民警,期间,罗某某突然用嘴撕咬辅警马某某的左耳,导致马某某左耳耳垂撕下脱落。经检验,罗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60.8毫克每百毫升,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案鲁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3.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汉族,现年31岁,家住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某小区。经查:2020年1月24日,犯罪嫌疑人宋某某驾驶轿车拒绝配合检测并要强行进入白银区银馨家园小区,在大门口配合银馨社区执行防疫检查任务的辅警何某某表明身份,让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宋某某不但不听劝告,反而将摆放在大门口维持检测秩序使用的6个锥形警示桶扔在路边,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威胁、辱骂后驾驶车辆强行冲撞路障和工作人员,将辅警何某某撞趴在车辆引擎盖上,并继续驾驶车辆向前行驶数米,致何某某腿部受伤。其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经检察机关批准,已被依法逮捕。

  4.田某某妨害公务案。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男,汉族,现年55岁,家住张掖市甘州区长安镇五座桥村。2020年2月1日,犯罪嫌疑人田某某酒后行至张掖市甘州区长安镇上四闸村路口疫情防控点要求通过,卡点工作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劝导其返回,该田拒不配合且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威胁,造成现场防控秩序混乱。长安派出所民警接指令赴现场处理警情时,田某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且对处警民警进行挑衅,采取辱骂、威胁、撕扯、用头撞击民警胸部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田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5.韦某某等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女,壮族,现年38岁,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江南乡江洲村人,暂住兰州市西固区清水南街15号。刘某某,男,汉族,现年23岁,家住榆中县城关镇。李某,男,汉族,现年48岁,平凉市崆峒区人,暂住兰州市西固区清水南街15号。该案系兰州市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2月6日在检查中发现并报案。接报后,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立即开展调查,于2月7日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当场查扣口罩、护目镜、无商标消毒液、酒精等物资一批,涉案价值共计65.8万余元,随后又抓获同案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刘某某。经鉴定,查获物资均系假冒伪劣“三无”产品。韦某某、刘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李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6.张某涉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张某,男,汉族,现年25岁,家住崇信县锦屏镇杜家塬村。经查:2020年1月至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微信公众号、百度贴吧等社交公共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谎称自己有口罩现货出售,先后有5名受害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私信、QQ等方式联系张某,张某以预先收取定金为由,先后要求5名受害人向其指定的账户打款共计12.69万元,所得赃款其中10万余元被张某用于打电子游戏挥霍。其行为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7.孙某涉嫌诈骗案。孙某,男,汉族,23岁,家住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经查:疫情期间因口罩紧缺,受害人董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需购买大量口罩的信息。2020年2月5日,犯罪嫌疑人孙某以骗取财物为目的,与董某某通过微信进行联系并商定价格和数量后,董某某分三次将28.8万元货款转到孙某提供的银行卡上,孙某收到钱后,即删除了董某某的微信号,失去了联系。孙某因涉嫌诈骗罪,现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其网上追逃。

  8.周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男,汉族,现年54岁,四川省资阳市人,暂住合作市玛曲路自租房。经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不执行政府有关“暂时关停各类非生活必需场所”的通告要求,继续组织人员在其经营的居家棋牌室聚集打麻将,经流行病学调查核实,合作市确诊的六名新冠肺炎患者均在该棋牌室有过密切聚集,还有多人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医学留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现实巨大危害。其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犯罪嫌疑人正在被隔离观察中。

  9.黄某、何某某、张某某涉嫌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男,汉族,现年46岁,家住康县寺台镇罗湾村。何某某,男,汉族,现年43岁,现住康县寺台镇杨湾村。张某某,男,汉族,现年46岁,现住康县寺台镇杨湾村。陇南市森林公安局康南分局、康县公安局大堡派出所开展工作时发现,康县寺台镇罗湾村下社村民黄某家中冰柜存放有疑似野生动物黄麂死体2只、兽夹7个、钢丝套64个,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于2020年1月9日及2月8日用猎捕工具非法捕获两只疑似黄麂的野生动物;何某某伙同张某某于2020年1月驾车到康县寺台镇剪子沟,使用自制射钉枪非法猎获疑似黄麂及疑似野猪各一只。上述三人之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现已被公安机关分别立案侦查,案件正在侦办中。

  10.马某某哄抬物价案。违法行为人马某某,男,回族,现年49岁,家住广河县城关镇双泉村。经查:马某某在临夏州广河县城关镇双泉村经营一超市,自疫情发生以来,为达到促销谋取暴利的目的,马某某捏造事实、制造紧张空气、散布谣言称面粉供应紧张,将正常市价95元至100元的面粉卖到110元至120元不等的价格,造成群众争相抢购、堵塞交通,在当地造成人为心理恐慌,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哄抬物价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曹主任。下面进入现场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甘肃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公安机关出台《若干措施》的初衷是什么?如何推动落实?

  李韵东: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分析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研究部署加强疫情防控和做好经济发展工作,要求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此,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社会管理职能作用,全力为我省实体经济复工复产、渡过难关提供支持,全力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保障,全力为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省公安厅党委制定出台了《甘肃公安机关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优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若干措施》,提出3个方面、15条具体举措。

  2月16日晚,省公安厅党委已连夜在全省公安系统进行部署,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统筹防疫情、保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切实抓好《若干措施》落实见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我们将通过各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LED大屏滚动播放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率。同时,组成专门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和窗口单位,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真正抓细抓实抓落地。另外,15条措施是疫情防控战时之举,我们将实时跟进掌握落实情况,综合评估成效,对群众反映好、社会效果好的,将建立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切实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谢谢!

  主持人:

  谢谢李厅长的解答。记者问答环节就到这里。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今天的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谢谢大家!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