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2月21日,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采用远程视频模式“隔空”对一名身在重点疫情防控区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申请人徐某某进行了询问。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紧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制作询问提纲,与办公室沟通协调,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利用陇政钉完成了一次远程视频询问,以特殊时期的办案新模式,确保了办案责任与防疫责任全程闭环,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两不误。
在办案现场,承办检察官和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询问,实时制作电子笔录,并同步录音录像,询问结束后将打印出的笔录向申请人进行了宣读,并向徐某某说明在疫情结束后,可再到检察机关进行笔录核对和确认,并叮嘱其在疫情期间要遵守所在地相关规定,减少外出,加强自我防护,确保平安、顺利度过疫情。
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认真贯彻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疫情期间办案工作的有关部署,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确保疫情时期检察工作不断档、不松劲,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等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办理案件,提高了办案效率,避免人员流动可能产生的疫情传播风险,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严守办案期限,合理处理案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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