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经济

【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打通“大动脉” 畅通“微循环”——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工作纪实

 2020/03/15/ 04:10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记者 严存义

【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

打通“大动脉” 畅通“微循环”

——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工作纪实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严存义

  在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交通检疫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服务恢复,各成员单位加强联防联控,千方百计保障路网畅通,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所需、重点人群出行运输服务,为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确保路网安全畅通运行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的艰苦努力,当前已初步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的态势。党中央及时安排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各地加快有序复工复产,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复工复产,交通是“先行官”,必须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交通检疫组定期召开全省交通运输视频会议,跟进调整工作方向和防控策略,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交通运输恢复、复工复产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度安排。

  交通检疫组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五个严禁”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于2月11日撤销全省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停车区内设置的1532个交通检疫站(点),撤销普通国省道省界和省内地界设置的交通检疫站(点)。

  2月21日,撤销了低风险区设置的各类交通检疫点,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对中风险区已批复的国省道交通检疫点,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适当保留,并根据风险变化动态调整;取消所有不合理的车辆人员劝返措施。3月3日,甘肃所有县市区全部评估为低风险区,经批准保留的国省道检疫点也全部撤销。

  同时,交通检疫组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两站一场”等重要场所的检疫工作,积极组织对飞机、火车、公交车、地铁等密闭交通工具的消毒和通风,加大对进出我省人员的筛查力度;开发“车辆检测系统”“乘客信息登记系统”,落实二维码实名制乘车,提升通行车辆检测效率,做到人员信息可溯源。

  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交通畅通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根据我省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策略,交通检疫组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在低风险区和中风险区全面恢复公交、出租、县市际客运班线正常运行,除北京、湖北以外的中风险区及以下的省际客运班线有序恢复。除湖北、北京以外的包车运输,网约车和定制客运也逐步开行。

  为切断疫情通过黑出租、黑包车传播的链条,交通检疫组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非法营运专项活动。截至3月12日20时,全省所有县(市区)公交车、出租车全部恢复运营。全省累计恢复客运班线2992条,投入8287辆车。

  同时,做好重点人群出行保障,控制长途客运客座率,开展“点对点”“门到门”包车运输服务。针对农民工和学生出行需求,结合疫情防控需求,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和学生安全有序出行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与人社、教育等部门的协调机制,以县区为单位,开行农民工包车运输。截至3月12日20时,全省累计开行包车客运1507辆,运送旅客29848人。定西市联系专列组织519人到福州务工,康乐县联系包机组织149人到厦门务工。

  加强防疫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加大各类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力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物资以及邮政、快递运输,确保医疗救援、“菜篮子”产品和群众生产生活物资正常运输,为复工复产提供基础保障。

  加快公路建设项目开工复工

  交通项目是近年来我省项目建设的重点。今年,全省公路续建项目79个,确定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820亿元。

  交通检疫组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重点项目复工,按照“一项目一策略”“一标段一方案”方式,推进交通建设项目网上审批和不见面审批,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组织制定疫情防控、防疫物资储备及农民工进场方案等,全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截至3月13日,全省79个国省干线续建项目已复工58个,复工率73.4%。今年10个新开工项目已开工3个,开工率30%。

  同时,组织科学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加快推进干线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开工,除个别地区因气候原因或施工工艺不具备开工条件外,干线公路养护维修工程3月10日全部开工。统筹谋划一批村组道路建设,确保在3月开工一批,4月全部开工建设。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就地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努力增加贫困户收入。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