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张富贵)近日,省检察院联合省文物局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按照省级部署、三级联动、分层推进、分类指导的方式,从2月下旬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为期一年。活动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重点聚焦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或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转让或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在长城上取土、开沟、挖渠、种植、养殖和放牧,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未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等8类违法情形开展监督。对文物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行为,检察机关将视情形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为文物保护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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