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时政要闻

兰州即将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服务好不好,你可自主评价

 2020/04/18/ 08:41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王思璇

兰州即将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服务好不好,你可自主评价

  每日甘肃网4月18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 4月16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兰州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即将实施。《方案》强调,今年,兰州市将全面构建“接受评价—受理—整改—反馈—信息公开—结果应用”的“好差评”全流程工作机制。全市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及工作人员均将被列为评价对象,企业和群众可通过评价渠道给评价对象提供的服务做出自主评价。

  兰州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

  《方案》要求,今年,市、区县两级政务服务机构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条件具备的区县可扩大到乡镇(街道)。到2020年4月底前,市、区县级所有政务服务机构按省上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参数,全部配置“好差评”评价器;6月底前,市级政务服务自建业务系统和线下评价系统实现功能完善和对接改造,统一调用省级“好差评”系统的统一评价页面,完成全市线上线下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数据实时全量向省级“好差评”系统上传;9月底前,全面构建“接受评价—受理—整改—反馈—信息公开—结果应用”的“好差评”全流程工作机制;12月底前,全面建成覆盖市、区县(开发区)所有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和服务人员的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

  据悉,此次“好差评”把全市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及工作人员均列为对象。确保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都能够自愿自主真实评价。其评价标准按照国家、省级“好差评”评价标准,评价等级设置为“很好”“好”“一般”“差”“很差”或“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级,后2个等级为差评。

  “好差评”工作将主动接受企业群众评价

  此外,“好差评”工作将主动接受企业群众评价。《方案》要求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1+2+X”评价渠道,对所接受的政务服务进行自主评价,做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届时,兰州市还将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中介组织、研究机构)定期对全市政务服务开展评估评价,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管理和评价相分离,确保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和评价结果的客观性。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评选结果为差评的要督促其整改。

  兰州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反馈机制。收到差评或投诉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启动程序,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的问题,采取承诺答复、整改回访等处理方式,建立台账,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确需延期的,最多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但需向评价主体做好解释说明。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要达到100%。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