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法治

《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5月起施行

 2020/04/21/ 08:44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刘华东

《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5月起施行

  每日甘肃网庆阳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刘华东)记者从4月20日庆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全文共22条,在遵循地方立法规律,以燃放管理为切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保持高度一致,衔接引用直接上位法禁止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不漏项的前提下,结合近年来庆阳市、县(区)政府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积累的成熟经验和做法,重点明确、细化和完善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区域,划定了市、县城市禁燃范围和允许燃放的时间,以及安全燃放的方式等规定,创制了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度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规定,强化燃放管理难点问题的依法解决。

  《条例》聚焦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突出问题,结合实践管理经验、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地方立法细化具体上位法,强化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依法管理,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为全面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管理的规范性,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