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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省卫健委解读复工复学后重点场所防控工作

 2020/04/21/ 21:17 来源:甘肃日报-新甘肃客户端 记者 李欣瑶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李欣瑶)日前,省卫健委下发相关通知,就我省各地复工复学后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

  复工复产后,用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单位应当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医,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区域封闭消毒等工作。

  各地学校在开学前要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等工作。学校要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上报,并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有序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等措施,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两站一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定时消毒、体温筛检、绿码通行等防控措施。

  监狱、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要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全面排查入监干警职工、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密切关注服刑人员、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当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出现确诊、疑似病例,应对其可能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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