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纪委监委出台程序规定提升问责工作规范性精准性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金鑫)省纪委监委近日印发《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程序规定》),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对问责工作进行全流程程序规范,提升问责工作规范性、精准性。
《程序规定》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细化和补充,对问责线索管理、启动、调查、决定、执行、立卷归档、申诉办理、纠错等各环节作了全面规范。同时,厘清责任分工,明确案管部门负责线索管理和分办,承办部门开展问责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根据职能分工,对承办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的不同职责作了清晰划分,确保执行工作落实到位。
《程序规定》强化内控机制,对问责工作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设置审批、审核程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要求承办部门提出不启动问责调查的也要报批,防止发生应当启动而不启动的情形。明确移送审理部门审核程序,确保问责工作的规范性和精准性。
《程序规定》还就解决实际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要求。比如,针对有关部门移送的调查报告中的事实和证据的效力问题,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应对调查报告中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等进行核实,未经核实不得作为问责处理的依据;为解决乡镇纪委问责工作质量不够高的问题,要求乡镇纪委按照“乡案县审”有关规定,在作出问责决定前,将问责调查报告等材料报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审核。
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对问责工作程序专门作出规定,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具体举措,对实现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相关新闻
- 2020年06月18日嘉峪关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廉政集体约谈会
- 2020年06月08日嘉峪关市纪委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 2020年06月05日派驻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推动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扎实整改
- 2020年06月01日【图片新闻】天水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知识竞赛举行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