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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在陇南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2020/06/22/ 08:22 来源:陇南日报 记者王坤

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每日甘肃网6月22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记者王坤)6月16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玺玉带领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深入自然保护区、农贸市场、餐饮饭店等处,通过现场查看、座谈汇报、走访入户、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景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岳金林及市领导田广慈、漆文忠、杨新林、张宏等先后一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武都区琵琶镇、裕河镇,康县阳坝镇、岸门口镇、王坝镇等地进行了检查。每到一处,检查组都会和当地干部群众亲切交流,详细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询问野生动物保护法落实情况。

  18日上午召开了省人大常委会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陇南座谈会,崔景瑜、岳金林、田代雄、杨新林、高天佑等市领导以及市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薛小勇就我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及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作了汇报,武都区政府、市区相关部门进行了补充汇报。

  王玺玉指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保护野生动物、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我省决定、实施办法开展执法检查,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健康、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具体行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准核心要义,领会精神实质,增强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用好法律武器,树牢依法保护意识,全面落实禁止规定,切实加强保护管理,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积极推动问题整改,推进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要紧扣法律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严格执法,加强监管,以法治手段管源治本,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推动、保障作用。要着眼法律落地落实,善于发现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和修订法律法规的建议,统筹处理好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维护群众正常利益的关系,推动人与自然、人与动物和谐共处。

  崔景瑜在发言中指出,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两个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办法”。要采取更加有效的保护措施,坚决斩断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链。要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转变产业发展方式解决好发展与保护的问题,解决好野生动物驯养的转产和发展问题。二要更加严格地依法依规打击违法犯罪。公安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持续扩大震慑效果。三要解决好突出问题,围绕“一法一办”和“两个决定”,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防止老问题复发,解决新出现的问题。

  其间,王玺玉还就发挥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加强服务管理保障等工作进行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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