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日甘肃网8月17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记者今天从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8月20日零时起,兰州市开始启用新增的13处非现场执法系统(电子警察),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13处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点位:
1.城关区佛慈大街—城关黄河桥北
2.城关区佛慈大街—亚太三岔路口
3.城关区五一山东路—五一山西路
4.城关区雁北路(北面滩新村天桥北侧)
5.城关区雁北路(中广宜景)
6.城关区雁滩路(红叶城)
7.城关区天庆大道(天庆嘉园东门)
8.城关区雁南路(高新管委会)
9.城关区南河北路(张苏滩批发市场)
10.城关区雁滩路(刘家滩菜市场)
11.城关区东岗西路-天水中路(盘旋路什字)
12.城关区九州大道-910号路
13.城关区北滨河路(107路公交车终点站)
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处罚结果:记6分、处罚200元);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1344,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01,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4.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代码:1357,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1208,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200元);
6.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345,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7.机动车违法停车(违法代码:1039,处罚结果:处罚100元);
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代码:1018,处罚结果:处罚200元);
9.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代码:1019,处罚结果:处罚200元);
10.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46,处罚结果:处罚200元);
1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223,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200元);
12.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6011,处罚结果:不扣分,处罚50元);
13.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违法代码:1048,处罚结果:不扣分,罚款50元);
14.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代码:1102,处罚结果:记分1分,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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