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8月19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受8月9日以来局地强对流天气影响,我省陇南、 定西、庆阳、平凉、兰州、天水、白银、嘉峪关、甘南等地区发生洪涝灾害。省减灾委、省应急厅已于8月13日16时30分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截至 8月18日2时,灾害造成部分地区人员伤亡和失踪,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达到2752户,灾情还在进一步加重。
根据《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减灾委、省应急厅决定于8月18日13时30分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做好防灾救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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