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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王嘉毅:细工实功久久为功 春风化雨德润陇原

 2020/09/08/ 13:48 来源:人民日报 王嘉毅

  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印发后,甘肃立足新时代新发展、新实践新要求,从大处着眼、自细处破题,以小见大、以点促面,在推动《纲要》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加强全省公民道德建设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把大道理“讲活”,理想信念教育要“接地气”。信仰信念指引人生方向,引领道德追求。近年来,为了让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走进基层、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进群众心里,从中央到地方,围绕创新宣讲方式、拓宽传播路径、打通理论宣讲的“最后一公里”,想了很多办法,出了很多实招,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和以“学习强国”为代表的各类网络学习平台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受宣讲内容、传播方式、受众年龄和知识结构所限,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手段有时流于形式,难尽全效,“最后一公里”往往还剩“最后一百米”。

  行百里者半九十。针对理想信念教育中存在的“临门一脚”的问题,甘肃认真贯彻《纲要》关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引导人们把握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打牢信仰信念的思想理论根基”的要求,着重在用活平台、盘活资源、搞活队伍、讲活理论上下功夫,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接收,让“大道理”既能进家门,更能进“脑门”。金昌市的“小喇叭”广播站让老百姓有了自己的新闻联播,“小板凳”志愿服务宣讲队深入居民院落、走进家家户户,地方“小曲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十唱十九大》等把党的创新理论唱进戏里。陇南市康县的“先锋宣讲团”“板凳讲堂”,用“沾泥土、冒热气、带露水”的方式,讲理论、讲政策、讲知识、讲技术、讲故事,讲到老百姓身边、讲进老百姓心里。这些带着浓浓乡土味的“小举措”,带来的不仅是理想信念教育的扎实成果,更把老百姓的心和党紧紧连在一起,坚定了人民群众跟党走的信心决心。

  让有德者“走红”,典型示范引领要“聚人气”。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重视推动下,各级各地广泛组织开展了以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四个十佳”等为代表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选树宣传活动,推出了一大批来自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有力弘扬了社会正气、引领了道德风尚。但同时也要看到,与娱乐明星、平台主播、网络红人相比,这些先进人物的社会关注度明显还不够高、个人影响力普遍还不够大,这说明我们在深化先进人物宣传教育、树立正确价值导向上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针对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甘肃认真贯彻《纲要》关于“要精心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综合运用宣讲报告、事迹报道、专题节目、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树立鲜明时代价值取向,彰显社会道德高度”的要求,着重在“见贤”“明贤”“尊贤”“礼贤”上做文章,结合当代人特别是年轻人所思所想所需,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的心路历程和感人事迹,以此来寻找共鸣、涤荡心灵、激发情怀,让越来越多的人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从而“实力圈粉”。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成立了以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窦兰英个人名字命名的“窦兰英工作室”,通过打造“信义奶奶”这张道德名片,引领带动一大批干部群众行诚信之举、做守信之人。武威市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群体、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利用先进群体、“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樊锦诗受到国家表彰后,甘肃省改变以往传统、单一、灌输式、脸谱化的宣传方式,更加侧重关注先进典型的内心世界和精神塑造,更加侧重从普通人的角度讲好故事,受到全社会“热捧”,湖南留守女孩钟芳荣因受到樊锦诗事迹感召选择报考北大考古专业,更是引发各界广泛讨论。事实表明,只要宣传到位、方法得当,好人也能成为偶像,榜样永远不会过时,真善美才是时代主流。

  使文明风“遍吹”,道德实践养成要“有生气”。良好社会风尚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要靠全社会通过长期的、扎实的道德实践来培养、来涵育。随着这些年各地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创建、文明出行、文明就餐等活动,支持道德实践、参与道德实践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距离中央的要求和期望,目前的道德实践活动无论在内容设计、组织形式,还是参与方式、实施过程上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人民群众自发组织、主动参与道德实践的社会风气还没有完全形成。如何将文明新风从“一阵风”变成“四季风”、“今天见”变成“天天见”,是当前需要着重思考解决的问题。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针对将道德实践固化为人们的行动自觉,甘肃认真贯彻《纲要》关于推动道德实践养成的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重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上想办法,切实将老百姓喜闻乐见、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对推动工作和社会发展有利,作为设计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的根本出发点。今年5月,甘肃省省直11个部门和各市州联动,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包括“窗明几净”“村庄清洁”“垃圾不落地”“化解纠纷、和睦家庭”“拒绝高价彩礼”“公筷公勺”“光盘行动”“礼让斑马线”“陇原好网民”“今天我是青年志愿者”等在内的“做文明有礼甘肃人”十大文明行动,用小行动推动大文明,动员全省人民积极参与。金昌市金川区新粮地村每月坚持开展“让孝善传承、让关爱永存”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志愿者为全村60岁以上的老人举办“孝善宴”,老人享关爱,亲人受教育,孝善之风油然而生。可以看到,这些活动无一例外都发端于百姓生活,从培育文明风尚、传递人间大爱着眼,从做好身边小事、践行每日一善入手,人人能做、人人愿做,道德实践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将惩与奖“并举”,追求良法善治要“下力气”。法治与德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不可偏废。长期以来,一些思想道德层面出现的问题更多是靠自我管理、乡俗民约、社会舆论来规范和监督,缺乏制度约束。中央《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出台后,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进程显著加快。今年6月1日,《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违反交通秩序、乱停乱放共享单车、随地吐痰、遛犬不牵绳、不文明祭扫、占用消防通道、高空抛物、高价彩礼……”等长期困扰人们生活的不文明现象终于有了相应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和治理,明确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为全社会画上了一条道德“红线”。

  有约束,更要有激励。针对强化政策引导加强社会治理,甘肃认真贯彻《纲要》关于“科学制定经济社会政策和改革举措,在涉及就业、就学、住房、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上,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因地制宜作出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通过“真金白银”的激励,与法律惩治形成鲜明对比,以此来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勿以善小而不为”。《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其工作人员、成员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对表现突出的应当予以鼓励表彰;鼓励在求职招聘、享受社会服务等方面,对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受到表彰的组织和个人予以优待”。古浪县推行“文明股”制度,根据脱贫致富、移风易俗、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对全县所有农户进行打分,并通过“文明积分”入股,每年按股份从县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获收益中进行分红,受到农民群众热烈拥护,乡风民风得到极大改善。实践证明,只有赏罚分明,才能导向鲜明;只有奖惩结合,才是良法善治。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事关立心铸魂,任重道远,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汇集全社会的力量,融合各方面的智慧,秉持爱心、恒心、耐心、决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扎扎实实从“落细落小落实”做起,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道德之花、文明之花定能在陇原大地、神州大地更加鲜艳绽放。

  (作者为甘肃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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