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嘉峪关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谢晓玲 徐俊勇 通讯员陈煜)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金昌市、嘉峪关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金昌市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坚持不懈地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历届市委市政府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走出了一条西部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特色之路。2015年,金昌以全国80多个地级市第10名的测评成绩成功摘取“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7年,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今年,金昌市通过复查确认,再次成功蝉联这一荣誉称号。
2018年以来,嘉峪关市委市政府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以建设更高水平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为抓手,努力探索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法和途径,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得到了市民的大力支持和全力配合,文明创建工作形成了新局面,城市精细化管理实现了新跨越,精神文明建设进入了新常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实现了新提升。今年,嘉峪关市通过复查确认,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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