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金鑫)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更大力度推进“不来即享”,着力解决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来回跑”等堵点难点问题。
《方案》分别发布了高频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清单(137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138项)。根据《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40%的清单内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国家发布的第一批事项“跨省通办”。其中,2020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失业保险金申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等在内的57个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工作调动户口迁移、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73个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以后,实现新生儿入户、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结算、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等8个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动态调整更新机制,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更好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在办理模式上,我省将深化“全程网办”,推进简单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推进网上“一口申报”,全面推进电子印章应用,实现政务服务高频证照通用,升级甘肃政务服务网移动端——“甘快办”服务能力,实现“一平台”办理。拓展“异地代收代办”,建立异地办理流程,建立地区间“异地代收代办”合作机制,畅通邮政寄递渠道,鼓励开展“无差别办理”。在服务支撑上,我省结合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将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依法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向公证处等公共服务机构共享;按照“应减尽减”原则,优化调整“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统一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
高频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清单
(共137项)
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
(共138项)
一、2020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57项)
二、2021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73项)
三、2021年以后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8项)
高频电子证照动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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