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社会力量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拟不起诉召开不公开听证会
每日甘肃网11月27日讯 据酒泉日报敦煌报道 近日,敦煌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敦煌市妇联、共青团敦煌市委代表参加了未成年人金某某涉嫌盗窃一案拟作不起诉决定不公开听证会,并举行了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9月3日,被不起诉人金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吃饭喝酒时,记住了被害人的微信支付密码,之后利用被害人酒醉之机,分多次将张某某绑定在微信上的银行卡内的1.2万元转至自己微信,随后逃离现场消费挥霍。到案后,金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被不起诉人金某某户籍地不在敦煌,但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到被不起诉人的身心特点、认知水平和家庭社会主要关系,认为其有帮教和监护条件。为更好地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敦煌市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敦煌市妇联、共青团敦煌市委代表参与不公开听证,从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对金某某进行训诫和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刘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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