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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嘉峪关市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

 2020/12/03/ 09:30 来源:嘉峪关日报 记者 杨亮 通讯员 铁建华

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

——我市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

  嘉峪关日报记者 杨亮 通讯员 铁建华

  近年来,我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使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完善依法治理体系,筑牢绿色屏障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印发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手册、重大行政决策五大法定程序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40余项制度,为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加强以案释法,专门邀请检察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分析总结,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不断创新监管模式,生态保护和生产发展两不误

  实现环评行政审批事项“互联网+”全覆盖,确保企业和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提交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等材料电子版后直接办理,缩短审批时间。进一步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改革试点范围,在省级确定的17大类44小类行业基础上,市级新增加14大类30小类行业。以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少去或者不去为目的,确定了八大类38家企业正面清单。开展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监管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持续巩固工作成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着力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逐步构建“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层面”的循环经济体系。每季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广大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诉求。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投诉渠道作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中来。严格落实排污许可,我市自2017年起按行业、分批次核发排污许可证,督促排污单位积极申领排污许可证。持续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积极推进排水管网建设、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等工作。

  严查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制订印发《嘉峪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嘉峪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联系工作机制规则》,2019年依纪依法对5名县处级干部,2名乡科级干部,2名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问题问责处理,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7人,对3个单位党组进行问责,其中2个单位党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责令1个单位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全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马广云等5人非法拆解铅蓄电池污染环境案,在司法机关及时介入和全力支持下,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公开宣判,在对5名被告人分别进行判处的同时,判决5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危险物处置费217.09万元,在全社会起到良好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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