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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引发森林火灾,兰州西固法院判决肇事者——未来3年原地补种树木

 2020/12/23/ 08:52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许沛洁

祭祀引发森林火灾,法院判决肇事者——

未来3年原地补种树木

  每日甘肃网12月2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祭祀过程导致失火,引发森林火灾, 祭祀者应承担何种责任?12月22日,西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刘某涉嫌失火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决结果显示,刘某除了构成失火罪被处以缓刑外,还要在未来3年时间里,以劳务形式配合林业公司在火灾烧毁的乔木林地范围内补种树木。这是西固区首例涉公益林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案情:上坟祭祀不慎引发森林火灾

  2020年5月3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刘某与其家人一同上坟祭祀。祭祀过程中,刘某用打火机点燃祭祀用的纸钱,不慎引燃坟地周边荒草致使火势蔓延,最终引发森林火灾。后经西固区林业调查设计队鉴定,火灾事故中过火林地面积为13.1205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3183公顷,灌木林地11.8022公顷,该片林地属于国家公益林,林种为防护林。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的失火行为致使国家公益林遭受严重毁坏,既破坏了生态环境,也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判决:刑事责任民事责任都要担

  庭审中,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对刘某构成失火罪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指控,并当场出示了大量证据;刘某本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合议庭评议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在上坟祭祀时疏忽大意导致发生山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刘某失火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给公共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此,西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刘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年内,每年不少于40天,以劳务形式配合林业公司在火灾烧毁的乔木林地范围内补种树木,并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官点评

  所谓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判并追究法律责任的诉讼。2013年,我国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订时专门增设公益诉讼条款,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刘某因失火造成国家公益防护林严重被毁,既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应当就其对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提醒社会公众,祭祀时可采用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绿色”祭祀方式缅怀逝者,在寄托哀思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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