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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张掖市甘州区生猪市场涉黑案一审宣判 27人获刑 最高刑期23年

 2020/12/26/ 09:29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曹勇

控制张掖市甘州区生猪市场涉黑案一审宣判

27人获刑 最高刑期23年

  每日甘肃网12月26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曹勇)日前,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由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张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骗取贷款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被告人吴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骗取贷款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某、吴某等人合伙成立公司从事生猪屠宰经营,并成立地下执法队对本区生猪市场进行控制,逐步形成了以张某、吴某为首,多名骨干成员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组织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逃税、骗取贷款、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甘州区生猪肉销售、流通领域形成绝对的垄断经营。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据了解,张某等27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处相应刑罚,其中13名黑社会组织成员被判处23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其他1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拘役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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