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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多项规定受关注 听听市民怎么说

 2020/12/28/ 08:18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杨昕 田玥 马军

《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多项规定受关注 听听市民怎么说

  近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不得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等规定“亮相”后备受关注,成为广大市民热议话题,大家还纷纷表达了自己的建议,并希望这一规定早日出台施行。

  拟定

  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可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建议

  能减分将更人性化 但减分不能太容易

  翻开手机里3条需要处理的违章违法信息,市民段女士很是头疼。“我是‘新手上路’,开车很小心谨慎,但是由于对路况不熟悉,让自己‘损失惨重’,3条违章要被扣9分,真是既心疼又懊悔。”段女士说。她坦言,如果相关部门通过合理途径和渠道给“新手司机”一点改正和弥补的机会,将会显得更为灵活和人性化。

  《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中指出,本市实行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对此,很多“新手司机”和经验丰富的老司机纷纷赞同。“有时候自己的一些违法违章行为并非故意,如果能够给一个改正的机会,当然好。”市民魏周洋说,“通过学习或者参加公益活动,能够更深刻认识到错误,也能更清楚如何改正,一定会提高驾驶员交通风险防范能力,调动学习和宣传安全驾车的积极性。”

  但也有不少司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交通违法就是违法,如果扣分能够通过教育被减免掉,这是不是‘以学代罚’呢?会不会降低法律的权威性?”网友“蓦然”说,“扣满12分去学习重考,或者暂扣乃至吊销其驾驶证,很多人就会急得跳脚,从而更重视自己的驾车行为。所以我觉得处罚还得从严,减免扣分可以只针对一些较轻的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在采访中进行了统计,90%的司机认为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和传统的执法结合起来,能够体现宽严相济,只是减免分的程序不能太简单。

  拟定

  乘车人明知驾驶人无证、饮酒或身体疲劳不宜驾驶的不得乘坐

  建议

  酒驾、疲劳驾驶面前 人人要“大义灭亲”

  “乘车者坐了酒驾司机开的车,就跟酒驾司机形成了‘机动车共同体’,一旦发生事故,就是‘马路杀手’的一员,就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市民刘文滨说,“面对生命安全,谁都不应该袖手旁观。”在记者随机采访的10位市民中,9位市民不约而同地赞成乘车人明知驾驶人无证、饮酒或身体疲劳不宜驾驶的不得乘坐的有关规定。

  《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指出,乘车人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的,不得乘坐。而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以二十元罚款。

  “我认为我们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都应该承担一份责任。”市民刘文亮说,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无证驾车,除了驾驶员要自律以外,同乘者也应该有监督义务。若发生事故,同乘者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制止无证、饮酒、疲劳驾车这件事上,只有通过多方一起努力,结合自律和他律,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市民白先生对此有不一样的看法:“如果乘坐人劝阻了,但无证、饮酒、疲劳驾车者就是不听,怎么办?毕竟我们只是普通市民,没有制止危险驾车的权利。但如果看到危险行为又没有效制止,会‘放任’危险行为的发生。”因此,白先生提出建议,“是否可以‘明文规定’乘车人遇到无证、饮酒、疲劳驾驶等行为,有举报的义务,将这些危险驾驶行为防患于未然。”

  兰州“滴滴”代驾员王谦建议:公共安全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参与,希望一些餐饮企业也要尽到社会责任,主动提醒顾客不要酒后、疲劳驾驶,并为有需要的顾客提供代驾服务。

  网友“普通人”建议:乘车人一旦发现司机有无证、饮酒、疲劳驾车的情况,应当进行劝阻,如果不听劝,应当立即下车并报警。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朋友负责,对社会负责。

  拟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酒驾,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吸烟

  建议

  电动自行车不得酒后驾驶要成全民常识

  在不少人眼中,酒驾违法单指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有的人喝得满面红光,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骑着自行车或电动车上路行驶。那么,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算酒驾吗?12月24日,记者在街头随机询问了5位市民,只有2位很肯定地表示,是酒驾,其他3位则表示认定不清。

  《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指出,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驾驶人及搭载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吸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不得酒后驾驶等规定。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三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市民李喜民说,“现在电动自行车车速也很快,应该好好规范一下,不仅酒驾要不得,边驾驶边打电话、抽烟的行为都得要注意。”

  “驾驶电动自行车当然也不能饮酒啊。”“外卖小哥”周超说,“电动自行车同样是道路交通的重要参与者,它的速度虽然没有摩托车那么快,但酒后驾驶引发的事故一样严重,甚至更重。”

  《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还明确,禁止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共享自行车,禁止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向不符合骑行年龄的未成年人提供解锁后的共享自行车。

  “小孩子骑自行车太危险了,这样的规定是非常及时的。”市民罗伟说,“我的孩子不到10岁,这个年龄的孩子尤其调皮,他们对危险行为也没有准确的认知。因此,家长一定得约束孩子的行为,也要尽到教育看管的责任,加强对孩子安全意识和交通规则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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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还提出 这些建议——

  管住车窗抛物

  市民黄波建议:利用视频抓拍和市民举报等方式,依法严惩车窗抛物行为,既能威慑车窗抛物行为,又能让公众对法规产生敬畏感。

  清理“僵尸车”

  网友“koei”建议:希望能出台一些治理 “僵尸车”的规定,把车位留给真正需要停车的人。

  加大处罚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市民小宇建议:对行人、非机动车等闯红灯、乱穿马路以及老年代步车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为,都应该给予处罚,以便更有效治理交通乱象。

  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

  网友“梦想”建议:钻爬、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行为,既不文明又不安全,希望能对这些行为也予以处罚曝光,让道路交通更安全更文明。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昕 田玥/文 马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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